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强调,要突出常态长效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重拳纠治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从领导机关抓起、领导干部改起,坚决纠治影响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实落地、影响高质量发展、加重基层负担、权力观扭曲政绩观错位等问题。现实中,文风会风不实不正、督查检查考核过多过频、过度留痕等问题给基层造成严重负担,基层反映强烈。本专题聚焦纠治困扰基层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深入剖析其主要表现、查处情况,进一步明确相关纪律要求和注意事项等。
正面清单
(一)文风
1.守住精文减会硬杠杠,不纳入精简统计范围的文件会议,也要贯彻上级精文减会部署要求。
2.大力弘扬“短实新”“简而明”优良文风,防止穿靴戴帽、冗长空洞。上级未明确要求的,不再层层制定配套文件。尽量通过网络、传真、函件等形式解决问题。
3.审慎定秘,能公开尽公开,便于文件传阅,知悉。
(二)会风
1.参会对象集中或会议内容关联的,可套会召开。尽量采用视频会议形式。尽量以沟通协商、实地调研、现场办公代替开会。
2.严守会议纪律,按照通知要求着装、提前进场,不得随意找人替会;会议期间认真听会、做好记录,不使用手机(会议期间仍需承担应急处置、会务保障任务的人员除外),不做与会议无关事情,会议未结束不得提前收拾材料、起身离场。严守会议秘密,严禁跑风漏气。
3.节约办会,不发放笔记本、书写笔,不发放纪念品等物品。会议文件、资料应双面印刷,文件袋一般使用纸袋。
(三)调查研究
1.调研要严格落实简化接待工作要求,严格执行调研纪律。
2.运用综合性、专题性、蹲点式、跟踪式、暗访式、谈话式等多种方式开展调研,避免工作脱节。政策执行中注意听取基层干部群众反映,了解具体落实情况,适时调整完善。
3.严格执行督检考年度计划和审批报备制度,年度计划项目只减不增。临时开展的督检考项目“一事一报”。
(四)督查检查考核
1.督检考做到“五不两直”:不专门布置、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掌握第一手资料和客观真实情况。
2.提倡联合督查,或充分运用“互联网+督查”,推动成果共享运用。充分发挥部门抓督查落实的主体责任,专项工作原则上不专门设立督查组。
3.规范网络工作群信息发布工作机制,建立健全网络学习平台管理使用制度,不简单将学习积分、排名作为工作考核、评先评优的依据。
(五)村级组织减负(城市社区组织参照执行)
1.鼓励党政群机构采取网上核验、主动调查、告知承诺等方式,最大限度减少村级组织出具证明事项。
2.以村民群众为对象、村级组织能够承接的公共服务事项,原则上全部在综合服务设施中提供,实行“一站式”服务、“一门式”办理。
负面清单
(一)学风会风文风及检查调研方面
1.为开会而开会,不解决实际问题;超计划、超时间、超规模、超预算开会。
2.文件材料照搬照抄,超篇幅、超范围发文。
3.随意设立网络工作群,要求基层在群里“打卡留痕”。
4.调研搞形式、走过场、不深入,搞层层陪同、超人数陪同,以调研之名行督查检查考核之实;调而不研、扎堆调研,甚至让被调研单位写报告。
5.检查考核过多过滥,多部门重复考核同一事项,考核内容不务实,频次多、表格多、材料多。
(二)村级组织减负方面(城市社区组织参照执行)
1.未经县级党委和政府统一部署,党政群机构将自身权责事项派交村级组织承担。将村级组织作为行政执法、拆迁拆违、招商引资、安全生产等事务的责任主体。
2.党政群机构对党中央、国务院明确要求或者法律法规明确规定设立村级工作机制、专人专岗的,却将本应协调解决的人员、经费等保障责任转嫁给村级组织。
3.简单以设机制挂牌子安排村级组织任务、以填报表格或者提供材料调度村级组织工作、以“是否留痕”印证村级组织实绩。
4.违规要求村级组织在省级党委和政府统一规定以外对口挂牌。
5.违规要求村级组织出具缺乏法律法规或国务院决定等依据的证明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