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届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一次会议强调,中央政治局的同志要带头弘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于律己、严管所辖、严负其责,在守纪律讲规矩、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等方面为全党同志立标杆、作表率。这既是对中央政治局同志的要求,也是对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的要求。
正面清单
1.各级党组(党委)应当将党的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加强对本地区、本部门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的领导,持之以恒抓好党的作风建设,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整治“四风”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2.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负其责、严管所辖。“一把手”要认真落实作风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分管领导要抓好分管领域风气,履行好抓班子、带队伍、正风气的领导责任。
3.各级领导机关要把自己摆进去,带头查摆自身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摆在突出位置来抓,对典型案例一律通报曝光。
负面清单
1.党组织主体责任虚化空转,对作风问题“只挂帅不出征”,未对本地区、本行业、本部门的作风建设亲自抓、负总责。
2.领导干部未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对干部作风问题失管失察,导致作风问题多发频发、纠而复发、屡禁不止等。
3.领导干部未带头遵守作风建设有关规定、坚决抵制“四风”,自身出现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作风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