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季到来,为做好传染病防控,切实保护好中小学生的健康,推进绩溪县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健康县城)工作的开展,绩溪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在城区范围内,集中开展学校及托幼机构卫生专项监督检查。此次检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对辖区内学校的卫生工作进行检查指导,督促改进。
针对此次检查发现的问题,绩溪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提出以下几点整改意见:一是进一步做好学生晨午检、因病缺勤病因追踪及登记、疫情报告、休复学管理等传染病防控工作,开展学生卫生健康知识教育、按规定组织开展学生健康体检,健全学生健康体检档案。二是加强学校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管理工作,确保饮用水质安全卫生。三是建立健全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预案,配备专(兼)职传染病疫情管理人员,发现疫情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四是定期开展教室和生活环境的噪声、室内微小气候、采光、课桌椅照明度、黑板照度、课桌椅配备等卫生检测。(综合监督二科 陈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