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严防严控药品经营环节质量安全风险,7月8日上午,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召开全市药品零售连锁企业质量安全风险防控约谈会,三级调研员夏明华主持会议并讲话,市局药化械监管科、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药械股负责人,全市18家药品零售连锁企业负责人和质量负责人共计42人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了2024年全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会议精神,学习了新修订的《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对《宣城市2024年药品经营和使用专项检查实施方案》《四片区药品零售连锁总部协同检查实施方案》进行解读,通报了近期暗访企业在药品质量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分析了药品零售企业存在的药品安全风险因素和薄弱环节,对药品监管政策法规进行答疑,参会人员就如何提升药品经营质量管理水平进行了交流和讨论。
会议指出,药品经营企业是药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防范质量安全风险要从四个方面强化自身管理:一是严格履行主体责任,筑牢药品安全防线。二是务必依法诚信经营,不越法律法规红线。三是持续加强内部管理,对标产业发展高线。四是坚持服务民生大局,守牢社会共治阵线。
会议强调,全市市场监管部门要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在提升监管能力和水平上下功夫,加大监督检查频次,采取坚决有力措施,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同时也要加大对药品零售企业的指导帮扶力度,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律法规培训,全面提升辖区药品零售企业药品质量安全管理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