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爱卫办〔2022〕5号
转发省爱卫会《关于命名2021年度安徽省
卫生城镇、村、单位和重新确认安徽省
卫生城镇、村、单位的决定》的通知
各县市区爱卫办,市爱卫会成员单位:
近日,省爱卫会印发《关于命名2021年度安徽省卫生城镇、村、单位和重新确认安徽省卫生城镇、村、单位的决定》(皖爱卫〔2022〕1号),决定命名我市广德市卢村乡等12个乡镇、广德市卢村乡同溪村等41个村(社区)、宣城市信息工程学校等29个单位为2021年度安徽省卫生城镇、村(社区)、单位;重新确认我市宣州区水东镇等9个乡镇、宣州区水阳镇水阳社区等115个村(社区)、宣城市文明办等117个单位为安徽省卫生城镇、村(社区)、单位。希望获得命名及重新确认的镇、村、单位再接再厉,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积极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发挥示范带头作用,持续巩固卫生创建成果,助力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坚决守护人民群众身心健康。
同时,为切实推进2022年卫生创建工作,按照省爱卫办《关于做好2022年卫生创建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皖爱卫办〔2022〕17号)部署,提出如下工作要求:
一、做好国家卫生城镇申报工作。对于拟申报2022-2024周期国家卫生县城的郎溪县、泾县、旌德县和有关乡镇及复审周期的广德市、绩溪县、广德市东亭乡、四合乡、旌德县蔡家桥镇、俞村镇要认真研究《国家卫生城镇评审管理办法》《国家卫生城市和国家卫生县标准》《国家卫生乡镇标准》(全爱卫发〔2021〕6号),对标开展创建。
广德市、绩溪县、广德市东亭乡、四合乡、旌德县蔡家桥镇、俞村镇请于8月10日前报送复审请示、自查报告、相关材料及县市爱卫办对乡镇的考核意见。郎溪县、泾县、旌德县和有关乡镇请于2022年11月底前报送请示报告、相关材料及县市区爱卫办对乡镇的考核意见。
二、抓好省级卫生镇申报创建及复审工作。对拟申报省级卫生乡镇的,各县市区请于6月10日前报送考核意见、推荐报告及相关材料。对泾县及宣州区水阳镇等16个复审城镇(详见附件2),各县市区请于6月10日前报送复审申请、自查报告及相关材料。
三、抓好省级卫生村(社区)、单位申报创建及复审工作。对拟申报及复审的省级卫生村(社区)、单位,各县市区请于10月10日前向市爱卫办报送推荐名单。市直申报省级卫生先进单位的,请于9月底前提出申报。
请各县市区高度重视卫生创建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强化与文明创建、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统筹,积极宣传引导群众参与,确保创建工作取得实效。
联系人:张建,何慧,电话:3020501
邮箱:xcsagws@163.com
附件:1.关于命名2021年度安徽省卫生城镇、村、单位和重新确认安徽省卫生城镇、村、单位的决定
2.2022年卫生城镇复审名单
2022年5月7日
附件2
2022年卫生城镇复审名单
宣城泾县。
宣州区水阳镇、郎溪县涛城镇、郎溪县姚村乡、广德市柏垫镇、广德市杨滩镇、广德市新杭镇、广德市邱村镇、广德市誓节镇、宁国市竹峰街道、泾县黄村镇、泾县蔡村镇、泾县云岭镇、泾县桃花潭镇、旌德县白地镇、旌德县云乐镇、旌德县版书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