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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宣城市2022年国家卫生城市常态长效管理工作任务清单》的通知

阅读次数: 信息来源:市爱卫办 发布时间:2022-04-27 0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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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宣爱卫〔20221

 

关于印发《宣城市2022年国家卫生城市

常态长效管理工作任务清单》的通知


宣州区人民政府,宣城经开区管委会、市敬亭山管委会、宣城现代服务业产业园管委会、市直及驻宣单位:

根据全国爱卫会《国家卫生城镇评审管理办法》和《国家卫生城市和国家卫生县标准》《国家卫生乡镇标准》(全爱卫发〔2021〕6号)要求,结合纪念爱国卫生运动70周年契机,为积极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助力常态化疫情防控,不断丰富爱国卫生运动内涵,持续推进落实健康宣城行动,不断提升国家卫生城市常态长效管理水平,市爱卫办制定了《宣城市2022年国家卫生城市常态长效管理工作任务清单》,经征求意见后现予以印发。

请宣州区、市直各有关单位按照“治本为主,标本兼治;属地管理、行业负责;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的原则,对照本“任务清单”及国家卫生城市评价指标要求,对表对标推进工作落实。

请宣州区、宣城经开区等三个园区、市文明办、市卫健委、市城管执法局、市住建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教体局于6月10日前、12月10日前分别将工作方案、工作总结报送市爱卫办。

联系人:何慧,3011097

附件:1.宣城市2022年国家卫生城市常态长效管理工作任务清单  

      2.国家卫生城市数据评价指标              

                                 

                               2022年4月26日 



附件1        宣城市2022年国家卫生城市常态长效管理工作任务清单

工作项目

重点任务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完成时限

一、爱国卫生组织管理

(一)推进落实健康宣城行动

1.将爱国卫生工作纳入各级党委和政府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政府绩效考核指标。

市政府办

市卫健委、市直相关单位

上半年

2.统筹推进健康宣城行动“15+1”专项行动,定期调度,组织开展考核与监测,健康城市建设监测42项指标得到进一步提升。

市卫健委、市教体局及健康宣城行动推进各成员单位

全年

(二)强化爱国卫生队伍建设

3.街道、社区、单位爱国卫生工作网络健全,要明确专兼职爱卫工作人员,村(居)民委员会要健全公共卫生委员会,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市卫健委

宣州区、三个园区,市直各单位

全年

(三)强化基层卫生创建,推进健康“细胞”建设

4.加强新标准学习,启动国家卫生县城(乡镇)创建工作。推荐省级卫生乡镇、卫生村(社区)和卫生先进单位创建,逐步推进全域创建。

宣州区、经开区,市直各单位

4-12月

5.推进健康“细胞”建设。宣州区、经开区开展健康社区、健康单位、健康学校、健康企业等各类“细胞”和健康支持性环境(健康小屋、健康科普馆等)建设。市直及驻宣单位积极申报健康单位建设。

宣州区、经开区,市直及驻宣各单位

4-12月

(四)提升群众对卫生状况满意度

6.及时受理处置12345、12319、12320、12331、12369、12315等政府热线及政民互动平台、非官方论坛等渠道群众关切的公共卫生问题。

市政府办

宣州区、三个园区、市直相关单位

全年


二、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

(五)健康素养水平监测

7.积极开展健康教育讲堂等健康讲座活动,利用健康科普专家库、资源库开展健康素养监测,全市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达23%以上

   市卫健委

宣州区

下半年

(六)健康教育宣传

8.各居民小区(楼院)、单位、市场、车站、医院、学校从普及卫生健康知识、传染病防控及应急救护知识等方面定期更新“健康教育宣传栏”版面。各单位利用公众号、宣传栏、电子屏幕、文明实践服务平台等载体,广泛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

市卫健委

市文明办

宣州区、三个园区、市直各单位

全年

9.各地各单位要广泛开展爱国卫生70周年活动,利用文明实践平台与健康教育网络,多种载体、多种形式传播“讲文明、铸健康、守绿色、重环保”核心内容。认真做好第34个爱国卫生月、爱国卫生法制宣传周等国家、省爱卫办部署的爱国卫生工作。

市广电台、宣城日报社

10.建设健康步道、健康主题公园,推广“三减三健”等慢性病防控措施。

市卫健委

宣州区、宣城经开区

(七)全民健身活动

11.统筹建设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机关、企事业单位落实工作场所工间操制度,每千人至少2.16名社会体育指导员。

市教体局

宣州区、三个园区、市直各单位

宣州区、宣城经开区

(八)公共场所控烟工作

12.全面推进控烟行动。辖区内禁止在大众传播媒介或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户外发布烟草广告。

市卫健委

市文明办

宣州区、三个园区、市直各单位

全年

13.全面推进无烟环境建设。持续推进无烟党政机关、无烟医疗机构、无烟学校、无烟家庭等无烟环境建设,确保2022年所有党政机关建成无烟机关。

宣州区、三个园区,市直各单位

三、市容环境卫生

三、市容环境卫生

三、市容环境卫生

(九)市容环境常态管理

14.城市主次干道和街巷路面平整,无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停乱放、乱贴乱画、乱扔乱倒等现象,无卫生死角,基本清除易涝点

市城管执法局

宣州区、三个园区、市城管委员会成员单位

全年

15.完善路段长责任制,督促沿街门店落实“门前三包”,卫生达标。创新推进“城市管理示范道路、示范街区”建设。

协助督促沿街餐饮饭店、旅馆、理发店、浴室等店面业主在营业场所醒目位置亮证经营,即: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风险管理等级、卫生管理制度、监督电话等。巡查发现无证或亮证信息不全的,OA平台及时通报宣州区、市市场监管局、市卫健委督促整改。

市文明办

市城管执法局

市市场监管局

市卫健委

宣州区、三个园区、各路段长单位

全年

16.垃圾桶(箱)等垃圾分类收集容器配置齐全,分类标志统一规范,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示范街道、示范社区、示范小区、示范单位”创建。基本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全覆盖。

市城管执法局

市机关事务局

宣州区、三个园区

全年

(十)推进基础设施建设

17.次干道、背街后巷、居民小区垃圾收集容器布局合理、分类摆放,桶身干净、加盖盖合。街道清扫保洁达到规定要求,垃圾日产日清

市城管执法局

宣州区、三个园区、市住建局

全年

18.生活垃圾、粪便分类收集运输容器等设备设施实现密闭化和规范化,并及时清运。持续推进市区生活垃圾转运站等环卫设施建设,提升环卫作业水平。

19.提升城区公厕管理水平,数量充足,干净整洁,实现卫生厕所全覆盖

宣州区、三个园区

20.实施城市园林绿化提升行动。推进中央生态绿地等建设健康主题公园。城区健康主题公园建设达到80%以上,装灯率100%,亮化率99%。

市城管执法局

市住建局、市城建集团

宣州区、三个园区

全年

21.市场入口处醒目位置公示基本信息(平面布局图、市场管理制度、健康教育栏、当日农残检测及疫情防控必要提示),加强摊位、尤其是活禽区、水产区和公厕卫生保洁,科学设置经营区域,实行生熟分开,干湿分离,直接入口食品有防蝇防尘设施。开展“示范市场”建设。推进建成区70%以上市场达到标准化建设。

宣州区

宣城经开区

宣城现代服务业产业园

市商务局

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市场监督局

全年

22.开展农贸市场专项整治行动,清除市场周边环境“脏乱差”,保障市容环境卫生。流动商贩无使用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购物袋现象。

宣州区、宣城经开区、宣城现代服务业产业园

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城管局、市交警支队、市卫健委

全年

23.组织开展以清理环境为主、化学防制为辅的除“四害”综合防制措施,完善各类市场、垃圾中转站、公厕等场所防制设施安装建设与合格使用。

宣州区、宣城经开区、现代服务业产业园市城管执法局

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卫健委

全年

24.加强铁路沿线两侧环境卫生整治,铁路两侧500米范围内无露天堆放的彩钢瓦、塑料薄膜、防尘网等轻飘物品,铁路沿线安全保护区内无倾倒垃圾、排污等现象

宣州区、宣城经开区、现代服务业产业园市城管执法局

          宣州区

    全年

(十一)工地管理

25.加强建筑工地(含待建、拆迁、在建等工地)卫生管理,规范围挡设置、出入口水冲、扬尘喷淋控制及渣土运输管理,建筑材料绿网覆盖。创建“示范工地”。待建工地、待征迁区域无旱厕、粪池,无乱倒垃圾,无乱搭乱建,无种菜积水,无散养家禽。

市住建局

市征管办

市城管执法局

宣州区、宣城经开区

全年

(十二)提升单位与居民小区、城 中村与城乡结合部卫生管理水平

26.强化各单位环境卫生管理,有卫生管理组织和相关制度,落实院落卫生保洁与除“四害”工作。积极建设健康单位。

市直及驻宣各单位

宣州区

全年

27.推进社区绿化美化净化、垃圾分类处理等工作,创新评比“示范小区”,开展健康社区建设。

宣州区、宣城经开区、现代服务业产业园、敬亭山风景区

市住建局、市城管执法局

全年

28.推进居民小区物业管理提升行动,加强小区保洁管理,定期开展卫生大扫除,清除积水、翻盆倒罐,清除卫生死角,落实以清理环境为主、化学防制为辅的除“四害”措施。

市住建局

29.提升城中村与城乡结合部配套生活垃圾收集站、生活污水处理排放及公共厕所等设施,消除旱厕、“毁绿种菜、家禽散养、犬只随地粪便等,整治桶罐积水、废旧轮胎堆放、废品收购站点等孳生地问题。

宣州区、三个园区,市城管执法局

四、生态环境

(十三)推进大气污染防治

30.提升餐饮业油烟排放治理水平,督促排放油烟的餐饮单位安装的油烟净化装置正常使用。

市城管执法局

宣州区、宣城经开区、市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

全年

31.加强大气污染治理水平,无烟囱排黑烟、无秸秆、及垃圾露天焚烧现象。

市生态环境局

市城管执法局

宣州区、宣城经开区

全年

(十四)推进水污染防治

32.城市河道、湖泊等水清、岸洁,无垃圾杂物,无乱排污水现象。

市城管执法局

市住建局

宣州区、三个园区、市水利局、市级河长牵头单位

全年

(十五)医疗废弃物处置

33.加强医疗废物集中统一处置,由有资质的医疗废物处置单位处置,督促各医疗机构医疗污水处理符合规范要求。

市卫健委

宣州区、市生态环境局

全年

五、重点场所卫生

五、重点场所卫生

(十六)“四小”公共场所卫生监管

34.加强公共场所实行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卫生许可证和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明要亮证经营。

市卫健委

宣州区

全年

(十七)学校卫生监督管理

35.加强学校及托幼机构的教室、宿舍、厕所及生活环境符合卫生要求,推行学校食堂“明厨亮灶”建设。

市教体局

宣州区、市卫健委市市场监管局

全年

36.加强学校卫生室、保健室建设,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工作人员,健全学校传染病防控机制,开展中小学体育和健康教育开课率100%。推进中小学生健康促进行动,近视率、肥胖率逐渐下降,开展健康学校建设。

宣州区、市卫健委

(十八)职业健康管理

37.建立健全重点职业病监测与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管理,持续加强职业健康体检,规范开展职业病诊断与鉴定。深入开展职业健康达人活动,推进健康企业建设。

市卫健委

宣州区、宣城经开区

全年

六、食品和生活饮用水安全

(十九)小餐饮等食品“三小”监管

38.开展小餐饮专项整治行动,强化证照亮证经营管理,持证率达100%,推进小餐饮店等“三小”后厨规范安装与合格使用防蝇、防鼠设施(纱门纱窗、皮帘、风幕机、防鼠网、挡鼠板、下水道箅子、灭蝇灯、防蝇罩等)。

市市场监管局

宣州区、三个园区、市卫健委

全年

(二十)流动摊贩管理

39.加强流动食品摊贩统一管理,规定区域,限定品种并持证经营(备案、健康证)、卫生达标。

市城管执法局

市市场监管局

宣州区、三个园区

(二十一)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监管

40.积极推行明厨亮灶和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取得有效的健康合格证明。

市市场监管局

宣州区、三个园区

全年

41.积极推广分餐制和公筷制,大力倡导“光盘行动”,无贩卖、制售、食用野生动物现象。

市市场监管局

宣州区、三个园区、市公安局、市林业局

(二十二)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监管

42.加强市政供水、自备供水、居民小区供水管理规范,供水单位有卫生许可证,开展水质监测工作。

市卫健委

市城管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宣城经开区、宣州区

七、疾病防控与医疗卫生服务

(二十三)公共卫生体系建设

43.加快推进公共卫生体系建设

市卫健委

市卫健委

宣州区、市委编办

全年

(二十四)强化传染病防控机制

44.强化重大传染病防控措施,建立重大新发突发传染病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制定传染病预防控制预案,落实“四早”要求,压实“四方”责任。

宣州区、宣城经开区

全年

45.加强疫苗使用和流通管理,适龄儿童免疫接种率达90%以上.开展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

宣州区、宣城经开区、市教体局

全年

(二十五)慢病与精神卫生防治

46.重大慢性病过早死亡率呈下降趋势,加强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推进老年健康促进、心脑血管疾病、慢性呼吸道疾病、癌症、糖尿病防治(防控)行动

宣州区、市民政局

全年

47.健全重大事件处置中的社会心理健康监测预警机制,强化心理健康促进和心理疏导、危机干预。开展心理健康服务,推进心理健康促进行动。

宣州区、市教体局

全年

(二十六)妇幼保健服务

48.推进妇幼健康促进行动。继续开展新生儿遗传代谢性出生缺陷疾病干预救助,开展新生儿多种遗传代谢病免费筛查。多措并举降低辖区婴儿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及孕产妇死亡率,持续提升人均预期寿命。

宣州区、三个园区

全年

(二十七)推进无偿献血工作

49.不断巩固国家无偿献血先进市成果,继续推进无偿献血工作。

宣州区、三个园区、市直各单位

全年

(二十八)加强依法监管,打击非法行医行为

50.加强医疗机构、传染病、血液安全等综合监管工作,建成区无无证行医、非法采供血和非法医疗广告。

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宣州区

全年

(二十九)健全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51.健全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机构建设符合国家标准要求。千人口床位数、执业(助理)医师数、注册护士数、公共卫生人员数、药师(药士)数和万人口全科医生数等指标符合所在地区域卫生规划要求。

市人社局、市市场监管局、宣州区

全年

52.推动车站等交通枢纽及学校、景区、机关单位、商超等重点场所配置使用自动体外心脏除颤仪(AED)等医疗急救设备和药品,对重点行业人群开展急救知识和技能培训。

市交通运输局、市教体局、市文旅局、市机关事务局、市商务局、宣州区

全年

八、病媒生物防制

(三十)治理病媒生物孳生地

53.开展年度孳生地调查,掌握辖区河流水体、垃圾中转站、公共厕所等蚊蝇孳生地本底。针对不同类型的孳生地,有效治理各类孳生环境。

市卫健委

宣州区、三个园区、市直各有关单位

10月份前

(三十一)病媒生物定期灭杀活动

54.开展春秋季灭鼠、夏秋季灭蚊蝇等定期集中灭杀和常态防制工作,做好日常投饵管理及台账登记工作。开展防制工作督查,进行通报与防制指导。

宣州区、三个园区、市直各单位

(三十二)病媒生物监测评估

55.组织市疾控中心开展“四害”密度监测与评估工作,定期预警预测,发布监测结果与防制技术指导建议,“四害”密度达到国家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标准C级要求。

宣州区、宣城经开区

(三十三)重点行业“三防”设施建设

56.按照“谁主管(监管)、谁督促”原则,督促指导农贸市场、餐饮单位等重点行业(单位)防鼠、防蝇设施安装建设,使用合格率达95%以上

宣州区、三个园区、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城管执法局等市直单位

    备注:1.两个或两个以上牵头单位的,请按职责分工负责。2.健康社区、健康企业、健康学校、健康单位等建设标准,请参考宣爱卫〔2020〕1号文件《健康“细胞”建设测评标准(2020版)》。




附件2               国家卫生城市数据评价指标


序号

评价指标

目标值

备注

1

国家卫生县或国家卫生乡镇

1个

2

群众对卫生状况满意率

90%

3

居民健康素养水平

≥23%或持续提升

4  

建有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的社区比

100%

5

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的比例

 >38.5%

6

人均体育场地面积

>2.2平方米

每千人口社会体育指导员数

≥2.16名

8

15岁以上人群吸烟率

<20%

9

无烟党政机关、无烟医疗卫生机构、

无烟学校建成比例

≥90%

10

全面控烟法律法规规定

市级控烟法律法规规定

11

道路装灯率

100%

12

主次干道每日保洁时间

≥16小时

13

街巷路面每日保洁时间

≥12小时

14

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率

≥80%

15

城市管理信息化覆盖率

≥90%

16

建成区绿化覆盖率

≥38%

17

人均公园绿地面积

≥9平方米

18

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

>35%

19

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100%

20

窨井盖完好率

≥98%

21

主城区回收网点覆盖率

100%

22

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

≥75%或持续提高

23

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

不超过100的天数

≥320天或持续改善

24

环境空气主要污染物年均值

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二级标准

25

区域环境噪声控制平均值

≤55分贝

26

声功能区环境质量夜间达标率

≥75%

27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

100%

28

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置率

100%

29

学校校医或专(兼)职保健教师配备比率

>70%

30

中小学体育与健康课程开课率

100%

31

中小学生每天校内体育活动时间

≥1小时

32

学校眼保健操普及率

100%

33

中小学生近视率

逐年下降

34

中小学生肥胖率

逐年下降

35

存在职业病目录所列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企业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率

>90%

36

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率

≥90%

37

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

≤25%或持续降低

38

甲、乙类法定传染病报告发病率

不高于近5年平均水平

39

婴儿死亡率

≤5.6‰或持续降低

40

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7.8‰或持续降低

41

孕产妇死亡率

≤18/10万或持续降低

42

人均预期寿命

≥78.3岁或逐年提高

43

以街道(乡、镇)为单位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

≥90%

44

居住满3个月以上适龄儿童建卡、建证率

≥95%

45

辖区内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

≥90%

46

0-6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率

≥90%

47

重大慢性病过早死亡率

呈下降趋势

48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规范管理率

≥85%

49

每千常住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

符合所在地区域卫生规划要求

50

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

51

每千常住人口注册护士数

52

每千常住人口公共卫生人员数

53

每千常住人口药师(药士)数

54

每万常住人口全科医生数

55

建成区鼠、蚊、蝇、蟑螂的密度

达到国家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标准C级要求

56

重点行业和单位防蝇和防鼠设施合格率

≥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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