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卫健委及市民生办工作要求,我委对照《安徽省出生缺陷防治项目绩效评价办法》和《安徽省出生缺陷防治项目绩效评价指标》逐条进行了自查,现将项目实施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组织实施
2020年4月,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皖政﹝2020﹞17号)和省卫生健康委《2020年安徽省出生缺陷防治项目工作方案》(皖卫妇幼秘﹝2020﹞97号)文件精神,我委联合市财政局制定下发了《宣城市出生缺陷防治实施方案》(宣卫民生﹝2020﹞3号),全面推进出生缺陷防治工作,市卫健委制定下发《2020年宣城市出生缺陷防治项目实施方案》(宣卫妇幼﹝2020﹞6号),进一步细化项目内容、明确目标任务、职责分工、经费筹集、工作流程等。
6月10日召开全市出生缺陷防治项目工作培训会,组织各县市区卫健委、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分管负责人和具体业务人员、信息工作人员参会,全面部署出生缺陷防治工作,提出工作要求,规范报表报送,对产前筛查信息系统进行培训,为项目工作的开展提供了组织和技术上的保障。
为深入推进工作,强化项目宣传,更好地普及出生缺陷防治知识,9月份我市开展了“9.12”出生缺陷预防宣传日活动,全市各级妇幼保健机构通过广播、电视、网络向社会公众普及预防出生缺陷科学知识;充分利用孕妇学校、城市生活e站等平台优势,以发放资料、举办讲座、现场咨询等方式开展宣传,提高群众优生意识,积极预防出生缺陷。
二、项目完成情况
(一)项目管理
市政府对项目高度重视,规划项目实施步骤,明确项目分工、责任到人,强化调度、保障资金,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网络新媒体作用,拓宽民生宣传平台,完善立体化、多层次、广覆盖的民生工程宣传平台。在提升为民服务效率和水平的基础上,充分利用基层工作网络,加大宣传力度,持续提升民生工程的群众知晓度和满意率。
对相关机构和人员进行产前筛查项目培训,建立医疗机构服务规范和信息统计制度,确保信息及时准确、真实。项目业务主管单位对相关服务机构开展督导检查,对项目实施进行全过程监控。
为全面推动出生缺陷综合防治项目民生工程工作,7月份开展了全市出生缺陷项目工作督导,通过听取汇报、查看资料、现场调查及了解各地工作开展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指导,对项目工作进度进行通报,要求限时整改,推动项目工作有序开展。
(二)资金管理
此次出生缺陷防治项目资金由县级财政筹措,各地制定出生缺陷防治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实行专款专用,项目资金不存在截留、挪用等情况。据统计,2020年全市免费血清筛查人数7939人,项目总投入经费112.34万元。
部分县市区在省、市工作方案完成基础上,开展提标扩面,郎溪县、泾县、宁国市、绩溪县均为1-4月民生工程政策实施前自费开展孕妇血清学检查的对象进行了补助,其中泾县、宁国市、绩溪县每人补助130元,郎溪县按照市场价每人全额退费200元,泾县还为开展孕妇外周血游离DNA检测的孕妇给予了每人130元的补助。
(三)项目成效
2020年建册孕妇13020人,符合筛查条件的建册孕妇9800人,产前筛查人数11214人,产前筛查率达86.13%,咨询随访人数10142人,孕妇咨询随访率90.44%,高风险人数850人,高风险人群咨询随访805人,高危人群随访率均达94.71%。
三、存在的问题
市级妇幼信息系统中的出生缺陷筛查项目模块有待进一步完善,日常工作中仍需加大对筛查机构的指导,协调解决项目实施工作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