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委、委属有关单位:
根据安徽省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标准(皖卫人发〔2019〕153号)和宣城市2021年评审工作通知(宣卫人〔2021〕22号)要求,申报参加2021年卫生系列副高评审的人员在系统内录入个人申报材料后,评审组建单位通过申报系统随机抽取相应病案或原始资料提交评审。纸质材料提交要求:1、必须按照公布的住院号和专题所附原始资料号提交相应的评审材料,不得更换;2、成果代表作须提供所有原始资料。如提供手术视频的,请提供手术视频光盘和单位确认书盖章原件,确认书上注明手术是否确为申报人员主刀和手术级别;3、论文或论著需要提供纸质原件。
现将2021年度申报人员的申报材料抽取结果公布附后(具体内容见附件)。请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委、委属有关单位及时通知申报人员并做好申报材料收集和报送工作。如申报人员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和当地卫生健康委或者单位人事部门联系咨询。
本次公布的所有单位请于11月26日将申报人员材料报送市卫健委人事科。各县市区、各单位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送,逾期不予受理,不接受个人提交材料。
特此通知。
2021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