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护士定期考核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修订版)》和《关于调整护士定期考核相关工作的通知》(皖卫医发〔2019〕64号)要求,我委委托市护理质控中心组织专家对我市今年晋升护理高级职称人员进行了定期考核评审,现将合格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11月10日至12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与宣城市护理质控中心和我委医政医管科联系。
联系电话:医政医管科 0563-3024002
市护理质控中心 0563-2718693
电子邮箱:xcyzk@163.com
附件:宣城市2021年护理高级职称定期考核评审合格人员名单
宣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