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我市为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有效提升职业健康管理水平和劳动者职业健康意识,促进企业改善职业健康条件,根据《安徽省职业病防治“十三五”规划》(皖政办秘〔2017〕151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皖政〔2019〕14号)、《安徽省2019年重点职业病监测项目实施方案》(皖卫职健发〔2019〕133号)文件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微型企业从业人员职业健康培训和重点职业病监测、职业健康风险评估项目的实施,现将绩效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微型企业从业人员职业健康培训绩效自评情况(自评得分100分)
(一) 投入情况(自评得分20分)
1.项目立项(自评得分10分)
1.1项目立项依据(自评得分2分):
本项目依照《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安徽省职业病防治“十三五”规划》要求实施。
1.2绩效目标编制(自评得分4分):
我委制定了职业健康培训项目年度绩效目标,要求达到年度培训250人;
1.3绩效指标合理(自评得分4分):
(1)符合法律法规及发展规划。《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职业病防治规划,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并组织实施;《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明确提出:要建立完善职业病防治体系,将职业病防治纳入各级政府民生工程,并进行工作考核。而微型企业从业人员的职业健康培训是职业病防治民生工程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因此该项目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国家经济发展规划和党委政府决策。
(2)与项目实施单位职责密切相关。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普及职业卫生知识。卫健部门主要负责用人单位职业病的预防监管工作,因此,宣城市微型企业从业人员职业健康培训民生工程项目与卫健委职责密切相关。
3.促进事业发展所必需。职业健康问题是经济发展,特别是工业化进程的产物,因其外部性、公共产品的特征,仅依靠市场机制无法有效解决这一问题,因此,作为公共服务的提供者,政府在职业病防治领域负有基本的责任,职业病防治工作是政府公共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将职业病防治工作纳入民生工程是促进事业发展所必需。
4.项目总体目标和年度计划设定合理。项目总体目标是对250名微型企业从业人员开展职业健康培训,是依据申报系统内微型企业从业人数设定的,全市共251名微型企业从业人员分两期分别在宁国市及宣城经开区举办的培训班中接受培训。
2.资金落实(自评得分10分)
2.1资金到位率(自评得分10分):
中央转移支付资金及省补助资金到位及时,完全满足项目实施要求,各培训班得到了充足的资金支持。
(二)过程情况(自评得分40分)
1.项目管理(自评得分30分)
1.1项目制度建设(自评得分8分):
根据安徽省卫健委、财政厅《关于印发2019年中央转移支付职业病防治项目有关实施方案的通知》(皖卫职健发〔2019〕133号)精神,及时拟定《关于印发2019年中央转移支付职业病防治项目有关实施方案的通知》(宣卫健监〔2019〕24号)和《宣城市卫健委关于举办2019年全市微型企业从业人员职业健康培训班的通知》、《关于举办2019年全市职业卫生和放射卫生培训班的通知》。
1.2组织管理(自评得分9分):
市卫健委建立微型企业从业人员职业健康培训项目工作小组,分管委领导任组长,综合监督科及委属执法监督局同志具体负责培训相关事宜;市卫健委举办的每场培训会,都有相关负责同志出席,主要负责考勤及为与会成员提供政策咨询等服务。
1.3监督检查情况(自评得分8分):
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对各县市区项目开展培训情况的进行自查检视,对自查检视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1.4资料报送情况(自评得分5分):
参与培训人员每人都分发了准确、详实的、全面的培训资料。
2.财务管理(自评得分10分):
2.1财务管理规范(自评得分4分):
培训项目资金由委财务科负责日常管理,实行专款专用,专人负责。
2.2资金使用合规(自评得分6分):
项目资金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三)产出情况(自评得分20分)
1.培训目标完成率(自评得分20分)
考核已完成年度培训250人次任务。市本级共培训251人,另广德市单独培训100人;完成率超100%。
(四)效果情况(自评得分20分)
1.社会效益(自评得分10分)
全市企业通过开展培训,极大的提升了微型企业职业健康管理工作水平,成效显著,维护了广大职工的权益。
2.培训对象满意度(自评得分10分)
培训后市卫健委通过随机问卷调查、电话访问、现场企业走访等形式,对受益对象满意度进行调查,统计满意度为100%。
二、重点职业病监测与职业健康风险评估民生工程绩效自评情况(自评得分100分)
(一) 投入情况(自评得分25分)
1.项目立项(自评得分10分)
1.1绩效目标编制(自评得分5分):
2019年宣城市重点职业病监测与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工作按要求开展了28种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上报重点职业病危害因素在岗体检个体数据任务8200人次。
1.2绩效指标合理(自评得分5分):
(1)符合法律法规及发展规划。《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职业病防治规划,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并组织实施;《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明确提出:要建立完善职业病防治体系,将职业病防治纳入各级政府民生工程,并进行工作考核。而微型企业从业人员的职业健康培训是职业病防治民生工程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因此该项目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国家经济发展规划和党委政府决策。
(2)与项目实施单位职责密切相关。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普及职业卫生知识。卫健部门主要负责用人单位职业病的预防监管工作,因此,宣城市微型企业的职业健康培训民生工程项目与卫健委职责密切相关。
3.促进事业发展所必需。职业健康问题是经济发展,特别是工业化进程的产物,因其外部性、公共产品的特征,仅依靠市场机制无法有效解决这一问题,因此,作为公共服务的提供者,政府在职业病防治领域负有基本的责任,职业病防治工作是政府公共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将职业病防治工作纳入民生工程是促进事业发展所必需。
4.项目总体目标和年度计划设定合理。项目总体目标是对2019年宣城市重点职业病监测与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工作按要求开展了28种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上报重点职业病危害因素在岗体检个体数据任务8200人次。
2.资金落实(自评得分10分)
2.1资金到位率(自评得分5分):
中央转移支付资金及省市补助资金到位及时,完全满足项目实施要求,各培训班得到了充足的资金支持。
2.2到位及时性(自评得分10分):
我市财政收到中央和省财政项目资金后,迅速下发致卫健委账户,我委下发文件《关于印发2019年中央转移支付职业病防治项目有关实施方案的通知》用于责任科室及单位项目的开展。
(二)过程情况(自评得分40分)
1.项目管理(自评得分30分)
1.1管理制度(自评得分8分):
根据安徽省卫健委、财政厅《关于印发2019年中央转移支付职业病防治项目有关实施方案的通知》(皖卫职健发〔2019〕133号)精神,及时拟定《关于印发2019年中央转移支付职业病防治项目有关实施方案的通知》(宣卫健监〔2019〕24号);根据《宣城市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实施省定33项民生工作10项民生实事的通知》(宣政〔2019〕1号)精神,及时拟定《2019年宣城市妇幼健康、计生特扶和职业病防治实施办法》。
1.2组织管理(自评得分8分):
市卫健委建立重点职业病监测与职业健康风险评估项目工作小组,分管委领导任组长,综合监督科及委属疾控中心同志具体负责具体执行事宜;
1.3人员培训(自评得分5分):
1、市卫健委组织培训班,邀请省职业病专家为县市区业务骨干进行授课,并对下级骨干进行现场技术指导;
2、组织县市区业务骨干到省卫健委培训班进行学习。
1.4监督检查情况(自评得分4分):
不定期组织对所属县市区重点职业病监测开展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或抽查,对专项检查或抽查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了整改。
1.5资料报送情况(自评得分5分):
相关检查资料准确,并及时上报。
2.财务管理(自评得分10分):
2.1财务管理规范(自评得分5分):
项目资金由委财务科负责日常管理,实行专款专用,专人负责。
2.2资金使用合规(自评得分5分):
项目资金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四)产出情况(自评得分35分)
1.监测信息上报条数(自评得分20分)
通过“职业病与职业信息监测信息系统”监测系统网报接触7种重点职业病危害因素在岗体检22873条,手动上报重点职业病危害因素在岗体检6660条,合计共上报重点职业病危害因素在岗体检个体数据29533人次。
2.监测完成率(自评得分15分)
年度任务完成率为360.2%(29533/8200)。
(五)加分项(自评得分2分)
1.配套资金(自评得分2分)
省市级财政有配套资金用于项目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