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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2018年儿科医师转岗培训和县级骨干医师培训民生工程绩效自评报告

阅读次数: 作者: 信息来源:民生办 发布时间:2019-08-29 1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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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省卫计委、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项目等三个实施方案的通知》(卫医秘[2017]413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皖政〔2018〕26号)等文件精神,我委制定了《宣城市2018年中央财政县级医院骨干医师培训项目实施方案》和《宣城市2018年中央财政儿科医师转岗培训项目实施方案》,现将有关自评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宣城市儿科医师转岗培训和县级医师骨干培训所有确定的任务数为:儿科转岗培训5人,县级骨干医师培训20人。儿科转岗培训医院为省卫计委统一规定安徽省立儿童医院,县级骨干医师培训医院按照省卫计委统一规定由各医院自主联系省内外知名三级医院或区域医疗中心接受培训。

    2018年,根据省卫计委分配方案,全市共培训5名医师,分配方案为广德县1人、旌德县1人、郎溪县1人、泾县1人、宁国市1人。参训医师原则上要求为非儿科医师,各地各单位也可组织确有参训意愿和需求的儿科医师报名。受训医师必须具备专科及以上学历,取得执业医师证(临床类别)或助理医师证,且执业期间无重大医疗事故。

    根据省卫计委项目安排,我市8所县级医院自主联系并选派骨干医师到省内外知名三级医院或区域医疗中心接受培训,名额合计20人(含广德县3人),分配方案为:绩溪县人民医院3人,泾县医院3人,泾县中医院1人,旌德县人民医院3人,郎溪县人民医院3人,宁国市人民医院3人,宣城市中心医院1人、广德县人民医院3人。所有选派对象均为县级医院主治医师或者从事本专业2年以上的执业医师。

    我委和各派员单位均按照省、市民生办要求制定明确的培训绩效指标,并对指标进行细化和分解,适时了解参训人员的培训情况。我委于上半年和下半年分别对各县市区的实施情况进行了督查,目前实施进度为均完成。

    二、资金管理

    按照省卫计委、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项目等三个实施方案的通知》(卫医秘[2017]413号),其中县级骨干医师培训项目按照省规定对每所县级医院按照1.5万元/人的标准给予补助,全市各医院资金到位率何及时率均为100%,同时要求各县市区和各医院严格按照项目方干和有关规定,据实合理使用培训经费,确保专款专用。

    其中儿科医师转岗培训项目资金由省卫计委、省财政厅直接下达到省立儿童医院。

    三、项目管理和财务管理

    根据有关规定,我委制定了《宣城市2018年中央财政县级医院骨干医师培训项目实施方案》和《宣城市2018年中央财政儿科医师转岗培训项目实施方案》,成立相应领导组织,明确具体负责科室和责任人,同时要求各选派医院成立工作领导组织,明确具体的承办科室和责任人,主动与培训医院沟通联系,并实现选派医院和培训医院无缝对接。其中儿科转岗培训项目培训管理与考核均在省立儿童医院 ;县级骨干医师培训要求各培训单位有明确的培训方案,详细的培训考核记录和结业机制,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年,培训结束后各培训医院必须有对所有参训人员的评价和考核结果。根据我委两个实施方案的要求,我委要求各县市区委卫计委要适时对各县级医院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并及时报送相关总结资料。并要求各县级医师骨干培训单位建立健全的项目财务管理制度和管理办法,遵循相关财务会计制度,对项目资金的运行适时监控,使得项目资金的使用合规有效。

    四、项目成效

    按照省方案要求,我市儿科医师转岗培训和县级医师骨干培训均完成100%,培训合格率100%。

    通过县级医师骨干培训,为我市培养了一支留得住、用得上,临床医疗急速基本功扎实,并掌握相关专业专科临床适宜技术和临床路径,满足基层患者医疗服务基本需求的骨干医师队伍,特别是通过培训,参训人员对于常见病、多发病的处理,以及急诊救治医疗服务能力有了较大提高。

    通过儿科医师转岗培训,开展了全面、系统、规范的儿科专业再培训,使受训医师掌握儿科专业及相关学科的基础理论,具备系统的专业知识熟练掌握临床技能和儿科常见病及多发病的病因、发病机制、临床表现、诊断及鉴别诊断、治疗和预防知识,具备儿科多发病、常见病发的诊疗和操作能力,特别是有助于缓解县级医院和基层也医院儿科专业医师短缺或缺乏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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