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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溪县召开医疗机构量化分级及传染病防治分类监督综合评价培训会议

阅读次数: 作者: 信息来源:绩溪县卫计委 发布时间:2018-07-10 1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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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9日,绩溪县医疗机构量化分级及传染病防治分类监督综合评价培训会议在该县卫计委五楼会议室召开,委相关科室负责人、县直各医疗单位、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个体诊所(门诊部)、卫计综合监督执法局等医疗机构负责人或业务负责人共50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绩溪县卫计委副主任胡明光强调:医疗机构量化分级及传染病防治分类监督综合评价这两项工作是医疗卫生机构依法执业传染病防控工作力度的一种新的监督管理措施,通过这两项工作的开展,促进了全县医疗卫生单位依法执业、科学管理的意识,提升了医疗机构服务能力和医疗质量;但也存在几个方面问题,提出三点要求:一、各医疗卫生机构要进一步提高认识、认清形势,切实增强做好医疗服务工作的责任和担当。二、进一步加强协调配合和结果运用。委相关股室和综合监督执法局要加强沟通协作。三、不断提升监管能力和水平,对违法违规行为,要加大查处力度。

绩溪县卫计委政策法规股股长高平山通报了该县2017年医疗机构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和传染病防治分类监督评价工作开展情况;绩溪县综合监督执法局汪慕农、王昭军两位同志解读了《绩溪县医疗机构量化分级管理实施方案》、《绩溪县2018年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分类监督综合评价工作实施方案》和《关于加强医疗服务综合监管工作的意见》。

本次培训会邀请了市卫生监督局医疗机构监督科科长金红对参会人员进行了授课。结合目前医疗机构量化分级及传染病防治工作监督中存在的问题,对综合评价内容、评审结果干预和工作要求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解读。

市卫生监督局副局长鲍必军在会上就医疗机构量化分级和传染病防治分类监督综合评价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树立依法执业义务和守卫健康意识;二、要加大培训力度,培训工作要结合实际并有针对性;三、对照评价标准,结合实际,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绩溪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局长汪学英在会议总结上明确:下一步该局将按照整顿和规范相结合、综合评价与日常监管相结合的原则,认真开展量化分级管理、传染病分类监督综合评价工作以及医疗机构不良行为记分工作,对综合评价结果公开通报,对C级单位和重点监督单位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督促整改到位。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予以查处。(陈惠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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