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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卫生监督开展2023年预防接种专项监督执法检查工作

阅读次数: 作者: 信息来源:市卫计综合监督执法局 发布时间:2023-10-30 0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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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接种单位服务行为,落实省卫健委《关于开展预防接种专项监督执法工作的通知》(皖卫传〔2023〕65号)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等法律法规,2023年2月-10月,市卫计综合监督执法局组织卫生执法人员对市直管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了预防接种专项监督执法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理清工作思路。9月,组织召开了全市医疗机构监管工作会议,各县市区卫健委负责同志、卫生监督机构相关负责同志、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等参会,通过此次工作会议进一步理清此次专项监督执法检查的工作思路。

二、突出重点内容,强化执法检查。此次检查结合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分类监督综合评价工作,重点检查疾控机构和疫苗接种单位疫苗的接收、购进、分发、供应、使用情况,对超过有效期、脱离冷链及来源不清的疫苗登记和处理情况,接种单位和人员资质情况,预防接种告知询问,疫苗接种执行“三查七对”和“一验证”等情况。

三、开展专项督查,压实主体责任。9月-10月,市卫计综合监督执法局组织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对宣州区、泾县辖区内的部分县级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接种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

下一步,我市将督促接种单位加强培训学习,强化法律责任意识,规范接种服务行为;同时,强化与疾控、市场等部门的协作衔接与信息互通,加大对重点单位、重点部门、重点环节预防接种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执法力度;加强监督检查的结果运用,探索建立健全预防接种长效监管机制,切实维护群众健康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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