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73号)、《关于贯彻〈安徽省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皖府法发〔2017〕11号)的要求,我委于5月10日组织开展了2021年度宣城市卫生健康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工作,经过考试76人成绩合格。根据规定,现对合格人员进行公示(见附表)。如有情况需要反映的,请向我委综合监督科(电话:0563—3011106)口头或书面反映。
宣城市卫生健康委
2021年5月11日
根据《安徽省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73号)、《关于贯彻〈安徽省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皖府法发〔2017〕11号)的要求,我委于5月10日组织开展了2021年度宣城市卫生健康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工作,经过考试76人成绩合格。根据规定,现对合格人员进行公示(见附表)。如有情况需要反映的,请向我委综合监督科(电话:0563—3011106)口头或书面反映。
宣城市卫生健康委
2021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