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委:
现将《宣城市基层医疗机构安全生产隐患集中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2026年6月16日
宣城市基层医疗机构安全生产隐患
集中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基层医疗机构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要求,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理念,压紧压实全市基层医疗机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排查、整治医疗服务、消防安全、特种设备、用电用气等各领域安全隐患,坚决防范化解各类安全风险,切实保障群众就医安全和行业安全稳定大局,结合我市基层医疗卫生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排查整治范围
全市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门诊部、诊所、医务室等基层医疗机构。
二、排查整治重点内容
(一)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1.消防安全责任制、日常巡查制度、隐患整改制度是否建立健全,是否定期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及消防器材实操培训,是否做到全体员工熟练、规范使用各类消防设施,是否明确专人管理消防工作,是否存在“重业务、轻安全”问题。
2.灭火器、消防栓、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烟感报警器、防火卷帘等设施是否足额配备、完好有效、按期年检、无遮挡停用;老旧场所消防设施老化、缺失、过期问题是否整改到位;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室内外消火栓系统等消防设施是否正常运行;消防控制室是否落实24小时双人持证值班制度等。
3.诊疗区、输液室、病房、走廊、楼梯间等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无杂物堆放、无车辆堵塞;安全出口不锁闭、不封堵、不遮挡,彻底清理生命通道障碍物。
4.药房、消毒间、物资库房、输液观察区等重点区域防火分隔、防火封堵是否到位,管道井、夹层是否清理可燃杂物、规范封堵。
(二)用电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5.严禁私拉乱接电线、违规串接线路、超负荷用电、电线裸露老化、线路杂乱缠绕等问题。
6.诊疗设备、消毒柜、空调、取暖器等电器规范使用,杜绝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劣质电器,杜绝人走不断电、设备长期待机。
7.配电房、配电箱、开关插座规范管理,无堆放杂物、无漏电隐患,线路敷设符合安全规范。
8.严禁电动自行车、电池在室内、楼道、诊疗区域摆放、充电,严格落实室外安全停放充电制度。
(三)危化品及医用物资安全排查整治
9.医用酒精、碘伏、消毒液、医用氧气、消杀药剂等易燃易爆、腐蚀性危险品分类、分区、专柜、专人管理,远离火源、电源、热源。
10.易燃液体、易腐蚀性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和麻精药品等领用、登记、保管、废弃处置台账完整规范,无超量存放、混存混放问题。
11.氧气罐固定放置、规范通风,杜绝倾倒、暴晒、靠近明火,严格落实氧气使用安全管理制度。
(四)燃气及后厨安全排查整治
12.食堂内操作间应设立独立的防火区域,并配备灭火器和灭火毯,后厨燃气管道、阀门、灶具、连接软管定期检查维护,无老化、破损、漏气隐患,严禁使用不合格软管、超期灶具。
13.规范安装燃气报警器、一氧化碳报警器,报警装置灵敏有效、正常启用。
14.后厨油烟管道定期清洗,无油污堆积引发火灾风险;后厨用火用气操作规范,落实专人值守、离人关火制度。
(五)环境卫生问题排查整治
15.道路、地面、绿化带、停车场干净整洁,无垃圾、烟头、杂物、积水、淤泥等,无乱贴乱画、乱扯线缆、私搭乱建。
16.建筑外墙、门窗、护栏、宣传栏整洁完好,墙面无污渍、破损、蛛网,楼顶、露台、外墙平台不堆放杂物。严禁占用、堵塞、封闭消防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确保疏散通道净宽达标(推床通道≥2.4米),常闭式防火门保持关闭状态。
17.诊疗区域地面、台面、座椅、诊床、门窗、墙壁每日清洁,无灰尘、污渍、杂物。物品摆放整齐,病历、处方、器械、耗材分类收纳,桌面、柜顶、窗台不堆放私人物品、闲置杂物。
18.各类标识标牌悬挂规范、干净完好,无破损、积尘。候诊座椅排列整齐,区域通风良好,空气清新,严禁在诊疗区内堆放生活用品、食品。
(六)医疗质量与医疗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19.规范执业行为,医务人员持证上岗,无超范围执业、无证行医、违规诊疗行为,严格落实医疗安全核心制度。
20.输液诊疗、无菌操作严格规范,杜绝医疗差错、院内感染风险;规范手卫生、环境物表消杀、器械消毒灭菌、分区隔离及各项侵入性诊疗操作;严格落实医疗废物、污水分类处置与暂存管理;加强医务人员院感知识培训。
21.医疗器械、消毒设备定期校验、维护保养,诊疗设备安全运行,报废设备及时清理。
(七)房屋建筑及附属设施安全排查整治
22.医疗业务用房、附属用房墙体、屋顶、吊顶、楼梯、护栏无松动、脱落、开裂等结构安全隐患。
23.楼顶、阳台、外墙无违规堆放、悬挂杂物,杜绝高空坠物风险;老旧房屋、临时搭建用房全面排查,存在安全风险的立即停用、整改加固。
(八)施工动火作业管理排查整治
24.进行装修改造、设备维修等施工作业时,必须严格落实动火审批制度,规范现场管理,施工区域与非施工区域必须采用不燃材料进行防火分隔。
三、实施步骤
本次集中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分四个阶段分步推进、层层落实、闭环管理。
(一)动员部署阶段(6月18日前)。各县市区卫健委、各基层医疗机构迅速召开专题部署会议,传达工作要求,细化工作任务,明确责任分工、排查标准、整改时限。
(二)自查自纠阶段(6月19日—7月19日)。各基层医疗机构对照八大类排查整治重点,开展全方位、无死角、地毯式自查自纠,逐区域、逐岗位、逐设备、逐环节排查隐患,建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台账、问题整改台账和责任清单台账等。对一般隐患立查立改、当场清零;对限期整改隐患明确措施、责任人、时限等;对重大隐患实行跟踪督办,坚决杜绝带险运行。
(三)核查督导阶段(7月20日—7月30日)。县市区卫健委分别成立专项督导组,采取四不两直、随机抽查、回头看等方式,对基层医疗机构自查整改情况逐一“过筛子”进行核查。重点核查漏排查、假整改、整改不彻底、隐患反弹等问题,对重大隐患实行挂牌督办、动态跟踪、逐项销号,确保所有隐患闭环整改到位。
(四)长效治理阶段(7月31日起长期坚持)。全面总结专项整治工作成效,梳理共性隐患、高频问题、薄弱环节,深挖问题根源,补齐管理短板。健全日常巡查、定期排查、常态培训、应急演练、隐患销号常态化工作机制,将安全生产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实现隐患动态清零、安全常态长效。
四、有关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实工作责任。安全生产是底线工作、刚性任务。各单位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坚决克服麻痹思想、侥幸心理、松懈心态,严格落实“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分管领导直接责任、岗位人员具体责任”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确保每项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落实、有结果。
(二)坚持从严整治,实现闭环清零。严格落实“隐患就是事故,事故就要处理”的工作理念,坚持问题导向、结果导向,不回避问题、不敷衍整改、不虚假销号。对排查发现的隐患分类处置、从严整改,对整改不力、拒不整改、隐患长期存在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约谈问责,坚决守住安全生产红线底线。市卫健委将对各县市区和基层医疗机构的排查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暗访督导。
(三)健全长效机制,筑牢安全根基。以本次集中整治为契机,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全面梳理基层医疗安全生产管理漏洞和薄弱环节,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巡查机制、培训机制、应急机制和问责机制,推动基层医疗机构安全生产管理标准化、规范化、常态化,全面提升全市基层卫健领域安全生产治理能力。请各县市区于7月31日上报本地基层医疗机构安全生产隐患集中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阶段总结。
抄:市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