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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0746753455P/202504-00019 组配分类: 拟审批意见公示
发布机构: 宣城市生态环境局 主题分类:
名称: 《安徽博洋金瑞新型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工业级合成树脂新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前公示 文号:
发布日期: 2025-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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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拟审批意见公示
发布机构: 宣城市生态环境局
主题分类:
名称: 《安徽博洋金瑞新型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工业级合成树脂新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前公示
文号:
发布日期: 2025-04-10
《安徽博洋金瑞新型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工业级合成树脂新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前公示
发布时间:2025-04-10 16:02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安徽博洋金瑞新型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工业级合成树脂新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4月104月16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宣城市生态环境局环评与排放管理科。

联系电话:0563-2719447

   址:宣城市政务服务中心市生态环境局窗口

 

项目名称:安徽博洋金瑞新型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工业级合成树脂新材料项目

建设地点:宁国化工园区港口片区柏枧路南侧

建设单位:安徽博洋金瑞新型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安徽科欣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安徽博洋金瑞新型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工业级合成树脂新材料项目位于宁国化工园区港口片区柏枧路南侧,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对该项目进行了备案(项目代码:2401-341862-04-02-488254)。项目占地面积约19676m2,购置常压反应釜、真空泵等主要生产设备,共设置8条生产线,其中热塑性酚醛树脂设置2条生产线、热固性酚醛树脂设置4条生产线、呋喃树脂设置1条生产线、呋喃树脂固化剂设置1条生产线,项目规模为年产16000吨酚醛树脂、6000吨呋喃树脂3000吨呋喃树脂固化剂。

主要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废气:按《报告书》要求,根据项目所产生的废气特征,分类收集、分质处理,确保各类废气稳定达标排放,满足相关排放标准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生产车间产生的含尘废气、有机废气和储罐区废气分别经布袋除尘器和冷凝+二级洗涤+生物滤箱+一级洗涤+活性炭吸附设施处理后合并通过排气筒排放,污水处理站、危废暂存库和质检实验室产生的废气经水吸收+碱吸收+活性炭吸附设施处理后合并通过排气筒排放,天然气锅炉采用低氮燃烧,燃烧废气通过排气筒排放。废气排放分别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1、表2及《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其中天然气燃烧废气氮氧化物根据《安徽省大气办关于印发安徽省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要求执行50mg/m3排放标准)、《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有关限值要求。按《报告书》要求自厂界外设置360m的环境防护距离。你公司应配合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做好防护距离内的规划控制工作,防护距离内不得建设环境敏感建筑。

废水:按《报告书》要求对各类废水分类收集和处理。树脂脱水母液经二次缩聚后产生的高浓废水经微电解预处理后,与其他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初期雨水等共同排入厂区污水处理站(规模150t/d,处理工艺为混凝沉淀+生化调节+水解酸化池+缺氧池+好氧调节池+接触氧化池+二沉池+斜板沉淀池),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2间接排放标准及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纳管排入宁国港口生态产业园化工专用污水处理厂。厂区应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对生产车间、储罐区、污水处理站和输送管线、化学品库、危废暂存库、事故应急池等区域进行重点防渗,各区域防渗系数应达到相应要求,设置3个地下水监测井定期对地下水开展监测,并保留完备的防渗工程施工影像及相关材料。

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维护,按《报告书》要求采取减振、消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排放限值。

固体废物:对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实施分类收集贮存,规范利用处置,做到“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建设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危险废物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环境风险:按《报告书》要求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建设事故应急池(容积800m3)及初期雨水收集池(容积600m3),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配备相应的应急设施和物资,定期开展应急培训和演练,风险防控工作纳入项目建设“三同时”管理。

有关部门意见: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备案等。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2025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