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准确掌握全市卫生健康系统信息发布情况,深入推进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政府信息公开统计制度的通知》(皖政办秘〔2009〕59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委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统计范围
各县市区卫健委、委属单位
二、组织实施
市卫健委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统计制度实施的组织和协调工作,负责全市卫健系统政府信息公开数据统计汇总、软件开发及相关技术支持工作,增强网上报送和网上统计汇总功能。
各县(市、区)卫健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本县(市、区)卫健系统政府信息公开统计制度的组织实施和数据统计、报送工作。
三、报送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统计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统计表格,并于每年1、4、7、10月8日之前将上一季度统计数据(表格、填写说明附后)报送至市卫健委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市卫健委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以适当方式对统计情况进行通报,并将统计工作作为当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参考依据。
四、报送方式
通过电子邮件或发送传真报送至市卫健委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0563-3024362,电子邮箱:xcswsjsw@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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