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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00032454254/202406-00027 组配分类: 行政执法公示
发布机构: 宣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 / 其他 / 其它
名称: 2024年行政执法职责、执法依据、监督执法程序、监督途径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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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行政执法公示
发布机构: 宣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 / 其他 / 其它
名称: 2024年行政执法职责、执法依据、监督执法程序、监督途径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6-07
2024年行政执法职责、执法依据、监督执法程序、监督途径
发布时间:2024-06-07 15:02 来源:宣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行政执法职责

依法综合实施综合监督执法工作;承担公共卫生、医疗卫生等监督工作;组织开展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对有职业危害单位的职业卫生实施监管;组织查处医疗服务市场、公共卫生等违法行为。

二、执法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消毒管理办法》《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卫生法律、法规和规章

三、监督执法程序


四、监督途径

监督检查发现、群众投诉举报、上级卫生行政部门交办与相关部门移交、监测数据报告。

监督电话:0563-261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