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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00032454254/202311-00043 组配分类: 信息公开
发布机构: 宣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 / 其他 / 其它
名称: 【试点单位选取】关于做好医疗卫生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典型经验推广的函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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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信息公开
发布机构: 宣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 / 其他 / 其它
名称: 【试点单位选取】关于做好医疗卫生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典型经验推广的函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11-13
【试点单位选取】关于做好医疗卫生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典型经验推广的函
发布时间:2023-11-13 10:38 来源:宣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浏览次数: 字体:[ ]

宁国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泾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卫生健康领域政务公开重点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2021—2023年度医疗卫生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进展,现选取宁国市、泾县作为全市典型经验推广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此项工作,请你单位:

1.明确医疗卫生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典型经验推广工作责任科室,安排专人专办,积极配合我委开展相关工作。

2.根据《安徽省医疗卫生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指引目录(2022年修订版)》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领域基层两化专栏建设,持续做好相关目录信息发布。

3.认真梳理总结在推进医疗卫生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中的典型经验、创新做法,我委将适时在全市推广。


 

 

宣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