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健全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方面
(一)完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
1.扎实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建立居民健康档案。
建档:通过对65岁以上老年人年度体检、孕产妇初次产检、0-6岁儿童定期体检为重点人群建立健康档案。预防接种:以“疫苗管理规范年”活动为抓手,进一步完善门诊软硬件建设,稳步提升预防接种规范化服务水平,开展健康人群疫苗针对疾病的抗体水平监测。妇幼:扎实推进妇女儿童“两个规划”中各项妇幼健康工作指标,稳步推进全市特困妇女“两癌”筛查民生实事项目。65岁以上老年人、高血压患者、Ⅱ型糖尿病患者有偿签约服务率:2019年全市签约服务66万人(不含广德,下同),签约率31.2%,其中重点人群签约43.7万人,签约服务率66.2%,有偿签约75900人,有偿签约率11.5%,有偿签约高血压42000人,有偿签约糖尿病21000人。
2.实施居民健康行动,提高疾病防控能力。
艾滋病防治工作扎实有效,病毒感染者和病人发现率、抗病毒治疗覆盖率及抗病毒治疗成功率均达90%以上,实现了《宣城市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计划(2016-2020年)》目标;结核病防治工作稳步提升,结核病患者治疗成功率、规范管理率、密切接触者筛查率如期达到《“十三五”宣城市结核病防治规划》目标,结核病耐多药防治能力以及实验室检测能力得到有力提升;血吸虫病防治工作夯实巩固,旌德县、宁国市、郎溪县、绩溪县、广德市5个县市达到血吸虫病消除标准,宣州区、泾县2个县区达到血吸虫病传播阻断标准,如期实现《“十三五”宣城市血吸虫病防治规划》目标。急性传染病防控能力持续提升,组织开展了肠道传染病、流行性出血热、流感、手足口病等主动监测和专题调查,及时有效处置传染病疫情。慢性病防控工作持续加强,宁国市、宣州区继泾县后,创成国家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绩溪县、旌德县继广德市后,创成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深入开展,启动肿瘤登记报告、上消化道癌机会性筛查工作;碘缺乏病等地方病防治能力持续强化,如期实现“十三五”规划目标。
3.提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能力,建成宣城市公共卫生检验检测中心。
建成宣城市公共卫生检验检测中心,改造总建筑面积约6000㎡,工程总投资1509.84万元。该项目已于2017年12月27日正式开工,目前大楼已投入使用,环保验收、消防验收正在进行中。承担全市的疾病预防与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职业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与干预、食品安全风险检测、生活饮用水监测检测。
4.加强卫生计生综合执法能力建设。
以卫生健康监督规范化建设为抓手,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检,医疗卫生、公共卫生、职业卫生监督领域等专项行动。“十三五”期间,新近人员35名,全市卫生健康监督机构全部装备使用执法记录仪数据采集工作站,为一线执法人员配备执法记录仪68台。截至目前,全市卫生监督员131名,卫生监督协管员509名,市、县、乡、村三层四级综合监督网络基本健全。
5.积极开展全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评估、监测预警和处置上报。
建立和完善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评估机制,推动市县开展公共卫生风险评估全覆盖,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警、监测反应能力。2017年我委印发了《宣城市突发事件公共卫生风险评估工作方案》,并开展了专题培训。近年来,我市开展了手足口病、流感、流行性出血热、登革热、肠道传染病等急性传染病监测,不断提升了急性传染病的早期预防和反应能力。与县级疾控机构联合组建了3支区域性突发急性传染病卫生应急队伍,提高了处置反应速度及协同能力,规范处置传染病暴发疫情及相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2016年以来,我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及时率为100%,报告率为100%。目前,我市按照“市级按月、县级按季度”的工作模式开展日常风险评估,并根据疫情防控需要适时开展专题风险评估。
(二)健全医疗服务体系
1.医疗服务水平不断提升。
编制了《宣城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6-2020年)》和《“健康宣城2030”规划》,截至目前,全市共有急救分站22家,实现了中心城区和县市区内“10分钟”急救圈。2019年底,每千人口拥有床位数达到5.46张,每千人口拥有执业(助理)医师、注册护士数分别达到2.14人、2.42人。2017年宣城市人民医院成功创建三级甲等综合医院,宣城市中心医院目前已经取得省卫健委三级综合医院设置批准,正在积极开展三级综合医院创建;积极鼓励县级综合医院创建三级医院,目前宁国市人民医院已经成功通过省卫健委三级综合医院设置准入评审,泾县医院已经取得省卫健委的三级综合医院设置,广德市人民医院和郎溪县人民医院也在积极申报三级综合医院设置。
2.加快推进重点项目建设。
宣城市精神病医院迁址新建项目主体工程于2016年9月开始施工建设,主体与装饰工程已完工,正在开展项目验收工作,预计2020年10月投入使用。宣城市妇幼保健院项目自2017年11月启动以来稳步推进,2018年底主体完成封顶,目前剩余供配电工程、污水处理、人防工程防化设备等正在建设中,预计2020年底投入使用。宣城市中心血站血液检测楼项目于2017年底开始施工建设,2018年7月底封顶,目前内部装修接近尾声,预计2020年底投入使用。宣城市人民医院改扩建二期门诊医技内科大楼项目,已经完成可研、人防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地质勘察设计、初步设计和主体工程施工图设计,并且主体施工图已经完成图审(取得图审合格证)和消防审查。项目已经交由市住建局重点处代建。
3.完善基层医疗服务基础。
2019年底,全市4所中心卫生院均达到二级医院水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扩需项目基本完工,主城区新建和改扩建4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顺利推进。加强社区服务体系规范化建设,提升社区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水平。现每个街道办事处已建一所规范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每个社区居民委员会或较大小区已建一所符合规范要求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建成了城市居民“15分钟医疗卫生服务圈”。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逐步形成。
4.数据引航、信息赋能,创新远程会诊新局面
通过信息化手段,构建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一是建设卫生健康信息化平台。二是建成智医助理系统。三是旌德县全科医生助手机器人实现全县医疗机构全覆盖。通过远程会诊新模式,让每一位患者享受人工智能带来的便利。
5.大力促进社会化办医,形成多元化办医格局。
在编制《宣城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6-2020年)》过程中充分考虑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在全市医疗卫生布局中的比重,向社会公示区域卫生规划和区域医疗机构的设置规划、准入条件和审批程序。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激发社会领域投资活力的意见》(国办发〔2017〕21号),结合我市实际,2017年8月,我市出台了《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举办医疗机构的实施意见》(宣政办〔2017〕21号),多措并举,进一步完善社会办医政策,破除各种体制机制性障碍。
仁杰医院二期工程含“老年病中心”一幢地上16层,地下双层停车,建筑面积36851m²,可开设12个病区,10间手术室,一个可容纳20张床的ICU,1500m²的消毒供应中心,及一个2000m²的影像中心。另包含“康复中心”一幢,主楼六层,建筑面积6592m²,可开设一个约100张床位的康复病区,一个1500m²的康复功能恢复区,及一个1500m²的体检中心。
(三)全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
1.巩固和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新机制。
全市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行全面预算管理,按编制内实有人数核拨人员经费。修改完善了基层医疗机构绩效考核办法,明确医疗服务收入扣除运行成本后50%用于人员奖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新机制进一步巩固完善。
2.全面深化公立医院改革。
2018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公布对2017年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予以督查激励的通报,我市被列为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成效较为明显的市;2018年11月,国务院办公厅对第五次大督查发现的典型经验做法给予表扬,我市“提高县域就诊率,严控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入选15个医改典型经验之一,并受到省政府办公厅通报表扬。2019年,我市在国家卫健委2019年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作医改典型经验发言,国务院医改领导小组秘书处向市政府发来感谢信,国务院医改领导小组简报刊登我市医改工作经验,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栏目播出《辅助用药—从滥用到规距用》,报道我市加强辅助用药管理方面的先进做法。
3.积极推进县域医共体试点工作。
创新开展乡镇卫生院分类管理、创新实施县域医疗卫生振兴工程、创新开展乡村医生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创新实施“县管乡用”机制, 2016年在全省率先开展由宣城市人民医院与旌德县人民医院组建的紧密型医联体,2020年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实现县市区全覆盖。
4.大力发展社会办医。
为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健康服务需求、增加医疗卫生资源供给的重要手段,我市出台了《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举办医疗机构的实施意见》。引进北控医疗集团在宣城设置一所二级心血管病专科医院(宣城首善心血管病医院),已经取得批准设置,正在内部装修;引进合肥欧普康视公司在宣城举办一所二级专科五官科医院。
5.全面开展中医药县乡村一体化服务
宣城市为国家社会办中医试点地区,积极构建中医分级诊疗体系建设,全面开展中医药服务县乡村一体化管理工作。全市7所中医医院作为紧密型医共体牵头医院,与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组建紧密型医共体。全市建成规范化的基层中医馆97个,100%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宣州区、泾县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泾县中医院为国家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试点医院。宣木瓜、灵芝、黄精入选全省“十大皖药”,宁国市荣获“中国前胡之乡”称号,旌德县被授予“中国灵芝之乡”称号。全市共建成3个省级中医药健康旅游基地和6个市级中医药健康旅游基地,建成2个具有中医药特色的省级特色小镇。
二、建立健全医养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方面
通过政策引导、试点培育和开放合作等多种途径,初步构建起多元主体参与、多种合作模式的医养结合服务体系。
(一)卫健部门会同民政部门积极做好了省级医养结合综合示范机构创建工作。
截止2019年底,全市现有医养结合机构29家,总床位数5608张,其中养老床位4212张、医疗床位1396张,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签约服务数153对,已经创成1家省级医养结合示范中心(旌德县旌阳镇北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家省级医养结合示范项目(宣城市社会福利中心、宣城乐宇康护理院)。
(二)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为载体,深化居家医养服务。
通过家庭医生服务团队上门履约,开展体检、慢性病指导等方式加强对社区老年人的健康管理,截止2019年底,全市共组建了776个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65岁以上签约服务率77.67%;全市规范管理65岁以上老年人21.6万人,规范管理率82.30%。我市积极试点全国老年人心理关爱项目,在宣州区西林街道九同居委会、黄渡乡杨林村、广德市桃州镇景贤社区开展了老年人心理健康状况评估、社区心理关怀和干预等健康管理工作。
三、促进人口均衡发展方面
(一)十三五期间,我市积极贯彻落实全面两孩政策。
1.各项出生人口监测符合预期。2016年1月1日至2020年5月31日,我市共出生113963人,与十二五同期相比增加4088人,增幅达3.72%。人口出生率和自然增长率分别保持在9‰和2.5‰左右,出生人口性别比在正常值范围内,出生人口政策符合率保持在97%左右。
2.积极抓好全面两孩配套措施落实。认真贯彻落实有关婴幼儿照护服务的政策法规体系和标准规范体系,全市已建成46家专业3岁以下托育服务机构、64处公共场所母婴便民点设施。2020年,我市申报国家2020年普惠托育服务专项行动试点城市。
(二)创新人口计生工作服务模式。
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执行全面两孩政策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实施意见》,一是加强基层队伍建设。出台《宣城市基层卫生计生机构改革与队伍建设实施方案》。二是建立新“村为主”工作机制。出台《关于建立卫生计生新“村为主”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明确界定基层职责,健全工作制度,落实绩效管理。三是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印发《关于在全市建立“一次登记,全程服务”工作机制的通知》,全面落实“一次登记、全程服务”工作,推动生育登记与婚前医学检查、孕产期保健等生育服务有机整合,推行网上登记、多证合一。
(三)不断完善计划生育奖励政策。
2016年度以来,全市全面落实各项计划生育法定奖励优惠政策,努力保障计生家庭各项权益,各类计生奖励资金合计发放约4亿元。全市共确认奖扶对象16万人次,发放资金1.5亿元;奖扶提标扩面93348人次,发放资金3800万元;确认特扶对象11284人次,发放资金5753万元;特扶提标资金发放1070万元;发放老年护理补贴1046万元,受益对象3433人次;长效节育奖励6874人,发放资金297万元;企业退休职工一次性补助发放17650人计3211万元;独生子女保健发放6822万元;养老保险优待计生家庭达118万人次,补贴资金达3200余万元。资金发放遵照“能早即早,应发即发”原则,加大对计划生育家庭关爱。
(四)计生协组织网络进一步健全,队伍素质不断提高。
全市各级计生协组织997个、会员近15万人,基层组织遍布县、乡、村、组,并延伸到企业、驻外流动人口,形成了城乡统筹兼顾、覆盖广泛有效的组织服务网络,成为卫生健康领域最大的群众团体。关注重点人群,持续开展“生育关怀·幸福家庭”活动,全市每年归集人口健康基金专项资金311万元,共帮扶计生困难家庭和特殊家庭近5万人次。组织开展计生基层群众自治,深化和完善计划生育“村为主”工作机制,提升村级管理服务能力,全市先后有11个和31个村(居)分别被授予国家和省级计生基层群众自治示范村(居)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