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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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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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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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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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将“到2022年和2030年居民饮用水水质达标情况明显改善,并持续改善”改为“到2022年和2030年居民饮用水水质达标情况持续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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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采纳,2020、2030年两个阶段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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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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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点重大行动:第(九)点、第(十一)点、第(十二)点、第(十三)点、第(十四)点、第(十五)点中建议将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删除;第三点组织实施第(三)点中,建议修改为:各级政府要建立健全卫生健康投入长效机制,加强财政支持,强化资金统筹,优化资源配置。积极调整财政补偿政策和医保支付政策,提高财政资金和医保资金在公共卫生领域的使用效率,切实保障行动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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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部分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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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科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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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将三、组织实施--(三)健全支撑体系第11页“加强科技支撑,积极参与省科技重大专项、重点研发计划针对行动实施中的关键技术。”修改为:“加强科技支撑,支持有条件的单位报省、市科技项目,针对行动实施中的关键技术开展攻关研究和成果应用。”对照表(三)健全支撑体系第37页“加强科技支撑,积极参与省科技重大专项、重点研发计划针对行动实施中的关键技术。”作同样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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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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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总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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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行动中第十二项实施癌症防治行动将我单位列入责任单位,建议是否将我单位不列入此项行动的责任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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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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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卫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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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1.健康知识普及行动”中,加入“加强中医药文化宣传,开展全国基层中医药先进单位创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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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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