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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溪县卫计委实施民生工程责任清单制

阅读次数: 信息来源:市卫计委民生办 发布时间:2016-05-16 1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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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扎实推进2016年卫生计生民生工程实施,促进卫生计生事业发展,提高城乡医疗卫生服务水平,绩溪县卫计委实行卫生计生民生工程责任清单制。一是根据项目内容和人事变动,及时调整绩溪县卫计委实施民生工程领导小组成员,加强对全县卫生计生民生工程的领导,同时要求各项目实施单位同步调整民生工程领导小组和联络员。二是根据卫计委班子成员分工,明确各项目的分管领导,同时进一步明确实施单位对所承担的民生工程项目负主体责任,实施单位一把手对本单位所承担的民生工程项目实施情况负总责。三是明确各项目实施单位所承担的民生工程项目的具体目标任务及内容要求,同时与各项目实施单位签订目标责任书,各单位一把手为主要责任人,加强对本单位民生工程的组织、领导。四是健全工作例会制度和调度会制度,每季度定期召开调度会,分析项目实施情况,查找突出问题,改善工作方法,努力解决实施过程中的重点问题。五是明确分工,分管领导及时协调解决民生工程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各项目单位联络员负责民生工程日常工作的联络、组织、协调、推进。任务明确到人,做到分工明确,责任严明。六是加强资金管理和使用,县卫计委每季度开展一次工作进度和资金使用等方面的专项督查,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相关单位认真整改、及时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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