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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2017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民生工程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阅读次数: 信息来源:民生办 发布时间:2018-08-02 0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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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省2017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实施办法,我市按照“严格规范,务求实效”的总要求扎实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现已超额完成年度各项目标任务。现将我市2017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年度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评价情况

   (一)项目投入

   1、项目立项。我市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出台了《宣城市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实施省定33项民生工程和10项民生实事的通知》(宣政〔2017〕16号)。我委也相继印发了卫计承担的五项民生工程实施办法,并制定下发了项目的年度目标任务《关于分解落实2017年全市卫计

民生工程目标任务的通知》(宣卫民生〔2017〕3号),对各地承担项目的指标进行合理量化和分解。

   2、资金落实

2017年度全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预算总额10535万元,截至目前实际到位10494万元。由于年初按上年度常住人口数做预算,后期因常住人口数有所上调,2018年2月28日前各地将按最新人口数进行追加资金,人均基本公卫人均经费达到国家规定的50元;各基层医疗机构人员经费足额到位。

(二)项目过程

1、项目管理。我市建立了基本公共卫生绩效考核制度,每年组织对辖区各县、市、区基本公共卫生项目工作进行绩效考核,考核结果全市通报,同时,考核结果作为年终对县市区卫生综合目标考核和民生工程评比主要依据;同时,民生工程考核结果纳入市政府对各县市区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体系。另外,相关市直实施单位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也与其指导效果直接挂钩。

2、财务管理。我市各县市区制定了项目资金执行方案并严格按财务制度执行,项目经费均及时、足额配套到位,实行专项管理、专项核算,未出现截留、挤占和挪用现象。

(三)项目产出

  1. 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结合工作实际,采用集中建档、门诊建档和入户建档等多种方式提高居民健康档案建档率;通过对65岁以上老年人年度体检、孕产妇初次产检、0-6岁儿童定期体检为重点人群建立健康档案。截至2017年11月底,全市累计城乡居民规范化电子建档2349680人,规范化电子建档率达90.34%,各县市区均完成75%的目标任务;
  2. 预防接种:各地健全预防接种工作制度,重视6岁以下儿童预防接种证(卡)管理,保持较高建证率,提升免疫规划疫苗全程接种率,抓好高预防接种基础资料管理,疫苗出入库台账完整,冷链温度监测工作规范。截至今年11月底,全市I类疫苗(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467518剂次。全市累计接种完成率112%,完成90%的目标任务要求;全市建卡率为122.06%(目标要求为95%以上)。
  3. 孕产妇、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各地持续做好早孕建册、孕期一般体格检查、产科检查、高危孕产妇筛查、叶酸增补、孕期保健知识指导、产后访视等孕产妇健康管理工作,并开设儿保门诊进行儿童体格检查、生长发育监测及体弱儿专项管理。截至2017年11月底全市接受孕产妇系统管理人数为21440人,系统管理率达95.88%,各县市区均完成85%的目标任务;3岁以下儿童按要求管理人数为72680人,系统管理率达95.51%;7岁以下儿童保健管理155161人,健康管理率达96.47%;各县市区均完成85%的目标任务。
  4. 老年人健康管理:截至2017年11月30日,全市累计65岁以上老年人按要求进行健康规范管理297672人,规范管理率达93.8%,各县市区均完成60%的目标任务;高血压患者管理:规范管理323969人,规范管理率达63.83%,全市完成50%的目标任务;Ⅱ糖尿病患者管理:规范管理65785人,规范管理率达33.67%。
  5. 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截至2017年11月30日,全市累计65岁以上老年人按要求进行健康规范管理255813人,目标人群的覆盖率为87.48%,各县市区均完成40% 的目标任务。

   6. 报告发现的肺结核病患者(包括耐多药患者)管理:截至2017年11月30日,全市累计报告发现的肺结核患者1215人,管理率为99.02%,各县市区均完成90%的目标任务。

  1. 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规范管理人数10938人,规范管理率达97.87%,各县市区均完成80%的目标任务。
  2. 传染病病例报告18059例,报告及时率100%。
  3.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数为9,报告率100%,及时处置率达100%。
  4. 卫生监督协管覆盖乡镇数为88个,以县区为单位覆盖率100%。
  5. 截至2017年11月底,全市家庭医生约率达30.8%;有偿签约率达11.41%;重点人群签约率达64.26%。

   (四)项目效果

    1、社会效益。

  (1)近些年内我市人均预期寿命实现了增长,人群死亡率降低了,从统计数据看,2015年全市人均寿命75.12岁,2016年全市人均寿命达到75.79岁;(2)随着我市基本公共卫生能力提高减少了辖区内大病返贫、致贫问题,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3)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建档人数占辖区内人口的比例由上年的89.11%提高到今年的90.34%;(4)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从业人数由2015年的2678人,上升到2016年2755人;(5)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床位数由2015年的2289张上升到2016年的2498张。

   2、社会满意度

    各地通过发放调查问卷对受益对象满意度进行了调查,总体满意度达到93.3%。

    二、主要措施和做法

    加强组织领导。2017年,我委成立了以主任为组长的“宣城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 室,办公室继续设在市卫计委基层卫生科,抽调专人具体负责项目工作的组织实施。完善市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家指导组,明确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及指导机构,各机构职责明确,既有分工又相互协作。市卫计委疾控科具体负责管理传染病报告处理、免疫规划、老年人保健、慢性病、重性精神疾病管理项目;市卫计委基层卫生科负责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市卫计委妇幼健康服务科负责妇儿保健项目。市疾控中心、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市精神病医院为项目技术指导单位,确定专人负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内容技术指导工作。市疾控中心指导传染病管理、预防接种、健康教育、老年人保健、慢性病管理项目管理;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指导儿童保健,妇女保健、健康教育、居民健康档案项目;市精神病医院指导重性精神疾病项目。

  1. 我市各项目执行机构先后举办居民健康档案、孕产妇保健、儿童保健、慢性病管理等项目培训班。各县市区也开展了对基层医疗机构培训。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利用村医例会,采取以会代训等方式组织培训乡村医生和社区卫生人员。
  2. 加强项目督导与检查。基本公共卫生项目指导小组不定期深入各县市区,以加强质量控制、强化质量管理为主,开展项目督导和业务技术指导,确保服务数量得到落实,服务质量得到保证。
  3. 加强资金管理。市卫计委根据2013年制定的《关于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规范管理的通知》(宣卫妇〔2013〕13号),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和管理,并将此作为项目督查重要内容,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率。同时加强与财政部门的沟通、协调,确保资金能及时足额拨付到位。各县市区制定了项目资金执行方案,项目经费均及时、足额配套到位,实行专项管理、专项核算,未出现截留、挤占和挪用现象。
  4. 加强项目绩效考核及运用。根据《宣城市2017年卫生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的要求和内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各实施单位的提供具体得分及考核资料,由市卫计委统一考核组织实施绩效考核。该评比结果作为年终对县市区卫生综合目标考核和民生工程评比主要依据;同时,民生工程考核结果纳入市政府对各县市区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体系。另外,相关市直实施单位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也与其指导效果直接挂钩。

    三、评价得分

    我委根据安徽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民生工程绩效评价指标进行了自评,评价得分为88分,不含省级绩效考核10分。(详见附表)。

   四、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1、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质量需进一步提高。如:健康档案资料填写不规范,个别单位健康档案资料填写不够规范,健康档案内容空项,错误较多,存在较多逻辑错误。

    2、村医队伍结构不合理,年龄日趋老年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业能力不强,服务质量不高。

    3、基层从事基本公共卫生人员不足,任务较重,从业人员文化素质不高。

    五、整改落实

    我委高度重视我市在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省级考核中发现的问题,全市卫计系统深刻反省,查找原因,认真分析,制订整改方案,以强有力措施推进各项整改工作任务的落实。

3月份,我委组织开展了对全市各县市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的考核。并对考核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通报,要求各地以问题为导向,进行整改落实,推动工作进一步完善。

    六、下一步计划

    下一步我委将按照省卫计委的统一部署,继续加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推进力度,严格规范服务、严格规范资金使用、创新服务模式、努力提升服务质量、加大对新版基本公卫规范的培训,让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成果更多的惠及城乡居民。

 

 

附件:宣城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民生工程绩效评价指标得分     

 

宣城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民生工程绩效评价指标得分 

序号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
指标

指标
分值

指标解释说明

评分标准

备注

1

投入
(15分)

项目
立项
(5分)

项目立项依据

1

考核项目立项是否符合国家和我省的法规政策文件要求。

1、项目立项符合《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的规定,得0.5分;
2、项目立项符合《安徽省“十三五”卫生与健康规划》的要求,得0.5分。

1

2

绩效目标编制

2

考核项目是否设定绩效目标,绩效目标是否量化。

1、制定了项目的年度绩效目标,得1分;
2、绩效目标符合规定并量化,得1分。

2

3

绩效指标合理

2

考核是否根据项目绩效目标设定考核的绩效指标,绩效指标是否科学合理。  

1、设定了具体的绩效指标,得1分;
2、绩效指标有合理性,得1分。

2

4

资金
落实
(10分)

资金筹措机制

5

考核项目是否建立了补助资金筹措机制,年度项目资金是否落实到位。

1、截至当年12月31日,中央、省、市、县各级财政落实项目资金达到年度常住人口人均补助经费50元的标准,得3分。否则不得分。
2、市县配套资金按当年最低补助标准由中央、省、市县财政按6:2:2共同分担,其中对长丰等30个比照西部开发政策县(区),由中央与省财政按8:2分担。截至当年12月31日市县资金落实到位,得2分。

5

5

 资金到位率

5

考核在预拨付制度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实际资金到位情况。
资金到位率=实际拨付财政资金/计划拨付财政资金×100%。
年度项目预拨资金自省级下达起,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到账的周期。如果市、县级分批下达预拨资金,依据第一批预拨资金的拨付和到账时间。

1、县(市、区)级财政根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人口和人均经费补助标准于2017年3月31日前,按不低于年度项目资金的40%将资金预拨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得2分,否则不得分。
2、截至次年2月28日前整体资金到位率100%,得3分,每降低一个百分点扣0.2分,扣完为止。

5

6

过程
(32分)

项目管理
(22分)

项目制度建设

3

考核主管部门是否制定或转发了配套的项目管理制度;是否采取措施转变模式,提高服务效率;是否在组织上为项目实施提供了保障。

1、党委政府出台完善政策体系文件,以市为单位扩面提标或有工作创新,推动相关经济社会政策衔接兼容,得0.5分;
2、明确了县级政府是项目管理的责任主体,加强项目管理,认真组织实施。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建立了较为完善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分工协作机制,强化了对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的指导和督查,得0.5分;
3、制定或转发了本地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和服务规范,绩效考核办法以及资金管理制度等得0.5分;
4、全面落实包保责任制和团队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组建服务团队或责任小组,实行网格化管理、团队化服务,得0.5分;
5、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村卫生室全面推进签约服务,得0.5分;
6、设立了专/兼职管理机构或人员,行使项目管理职能,开展项目组织管理各项工作,得0.5分。

3

7

人员机构培训

2

考核主管部门是否对项目实施人员和服务机构定期进行业务培训。

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或相关人员进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培训,得2分,否则不得分。

2

8

信息系统建设

2

考核是否建立了以健康档案为基础的信息管理系统。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立以健康档案为基础的信息系统,实现居民健康档案录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信息录入,得2分,否则不得分。

2

9

日常管理制度

1

考核是否实施了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日常工作的检查机制,对项目信息报告进行了管理。

建立并实施了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日常工作检查的报告和反馈机制,对项目信息报告及时反馈,得1分。

1

10

考核结果运用

2

考核是否对辖区内各级项目实施单位进行考核,是否运用了考核结果。

对辖区内各级项目实施单位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核拨机构年度项目资金,机构内部根据岗位绩效考核结果,合理安排人员薪酬。得2分,否则不得分。

2

11

资料报送情况

2

考核有关单位提供资料是否及时、齐全、真实、准确。

  1. 资料提供及时,得1分;
    2.资料齐全、真实、准确,得1分。

2

 

省级绩效考核结果

10

根据当年省级绩效考核结果得分

最后得分=省级绩效考核得分*10%

 

12

财务管理
(10分)

财务管理规范

3

考核项目实施单位财务制度是否健全,是否按照制度执行。

1、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健全,得1分;
2、实行专账管理,得2分;

3

13

财务数据准确

2

考核各基层机构报表数据与机构实际收支金额之间的(+ -)差异,计算差错率。
差错率=│(基层机构报表数-机构实际收支金额)│/机构实际收支金额×100%

差错率≤3%得2分。否则不得分

2

14

资金使用合规

5

考核项目资金使用是否符合项目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做的专款专用。

项目资金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得5分,否则得0分。

5

15

产出
(33分)

项目产出
(33分)

城乡居民健康档案建设

3

考核是否完成城乡居民健康档案年度目标。

城乡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化合格率≥75%得3分,每减少5%,扣1分,扣完为止,不足5%,按5%计。

3

16

65岁以上老人健康规范管理

5

考核是否完成65岁以上老人健康规范管理年度目标。

抽查65岁以上老人健康体检表完整率在60%以上得5分,每减少5%,扣1分,扣完为止,不足5%,按5%计;

5

17

高血压患者规范管理

5

考核是否完成高血压患者规范管理年度目标。

抽查的高血压患者规范管理率在50%以上得5分,每减少3%,扣1分,扣完为止,不足3%,按3%计;

5

18

Ⅱ型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

5

考核是否完成Ⅱ型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年度目标。

Ⅱ型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达到30%以上得5分,每减少3%,扣1分,扣完为止,不足3%,按3%计;

5

 

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5

考核是否完成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目标任务

农业县区、城区家庭医生有偿签约率分别达到10%、5%得5分,每减少1%、0.5%,扣0.5分,扣完为止;履约率不低于90%,每减少5%,扣1分,扣完为止

5

19

其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10

是否完成其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年度目标。

1、抽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照2016年安徽省规要求开展健康教育活动情况,发现一处不合规处扣0.2分,扣完1分为止;
2、接种率保持90%以上,建卡率95%以上,得1分,每减少5%,扣0.2分,扣完为止,不足5%,按5%计;;
3、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达到85%以上得1分,每减少5%,扣0.2分,扣完为止,不足5%,按5%计;
4、7岁以下儿童健康管理率达到90%以上得1分,每减少5%,扣1分,扣完为止,不足5%,按5%计;
5、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达到85%以上得1分,每减少5%,扣0.2分,扣完为止,不足5%,按5%计;
6、65岁以上老年人、0—36个月儿童覆盖率达40%以上得1分,每减少1%,扣0.2分,扣完为止,不足1%,按1%计;
7、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在册管理率在80%以上得1分,每减少5%,扣0.2分,扣完为止,不足5%,按5%计;
8、传染病疫情报告率达到100%得1分,每减少5%,扣0.2分,扣完为止,不足5%,按5%计;
9、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时报告率达到100%得0.5分,每减少5%,扣0.1分,扣完为止,不足5%,按5%计;
10、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时处置率达到100%得0.5分,每减少5%,扣0.1分,扣完为止,不足5%,按5%计;
11、卫生监督协管服务覆盖率达到100%得1分,每减少5%,扣0.2分,扣完为止,不足5%,按5%计。

10

20

效果
(20分)

项目效益
(20分)

社会效益

10

考核通过项目实施,对当地社会发展和公共卫生服务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

1、近些年内当地人均预期寿命实现增长得2分,否则不得分;
2、举例说明基本公共卫生能力提高减少了大病返贫、致贫问题,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得2分;
3、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建档人数占辖区内人口的比例较上年提高,得2分;
4、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从业人数较上年上升,得2分;
5、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床位数较上年上升,得2分。

8

21

社会满意度

10

考核社会公众或受益对象对项目实施效果的满意程度。满意度=回答满意的人数/实际调查人员总数*100%.

通过随机问卷调查、电话访问、现场走访等形式,对社会公众、受益对象满意度进行调查,达到90%为满分,每降低一个百分点扣0.2分,扣完10分止。

10

合计

100.00

100.00

100.00

88

22

加分项

 

 

10

考核基本公共卫生信息化建设及县区利用信息化手段进行精细化管理的程度

通过省卫生计生委年底验收的第一批“两卡制”试点县区所在的市,每通过一个县区+5分,通过两个+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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