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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国市加强监管力度,打击欺诈骗保行为

阅读次数: 信息来源:民生办 发布时间:2018-11-29 1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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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大病历评审力度。抽调专家审核组专家每月集中开展全市各级各类协议医疗机构补偿及市外就诊等病例的审核,按照《宁国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患者入院指征指南》要求,对各协议医疗机构的住院指症把握、因病施治、收费情况等进行综合评审。评审结果一律和资金拨付挂钩,发现将门诊转住院现象的,将严格按照《安徽省基本医疗保险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宁国市基本医疗保险问责办法》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二、加大督查工作力度。结合全省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行动工作相关要求,对于次均三费上涨幅度较大、住院人次增加异常、住院指征把握不严、抗生素使用不合理、辅助用药滥用的医疗机构,纳入重点监控范围,重点开展督查。

三、严格转诊程序,控制市外就诊率。继续实行转诊转院院长负责制,强化转诊管理,对于市内有能力就救治的病例,严禁转到市外就诊。

四、加大对次均费用超标准的医疗机构扣款力度。严格按照省农合办《关于公布2018年上半年省市级医院次均三费同比涨幅数据的通知》(皖农合医〔2018〕56号)文件要求,对超过涨幅超过5%以上的部分,从即时结报回款或总额预算中予以扣减。促使各医疗机构树立费用控制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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