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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采购流感病毒培养用全自动鸡胚孵化设备招标公告

阅读次数: 信息来源:市疾控中心 发布时间:2019-01-25 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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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企业:

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拟采购流感病毒培养用全自动鸡胚孵化设备。请符合资质、技术要求的企业进行投标并于2019年1月30日17时前将相应材料一式贰份密封加盖公章后寄于我中心(以邮戳时间为准)。我中心将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评标。

地址:安徽省宣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验科(四楼)

联系人:陈晓龙            联系电话:0563-3392538

 

 

 

宣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19年1月25日

 

 

附件:宣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采购流感病毒培养用全自动鸡胚孵化设备招标公告

 

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拟采购流感病毒培养用全自动鸡胚孵化设备。请符合资质及技术要求,并可完全响应本招标公告的企业进行投标。我中心将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评标。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具体要求

(一)资格证明

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中须包含以下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原件备查

  1. 授权:投标人若不是制造商,则必须是取得合格授权资格的代理商,投标须提供所投产品的有效代理授权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 投标人

(1) 《营业执照》: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具有相关经营范围。须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最近三年内(自2016年以来)无因经营中违法违规的记录,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安全及质量问题之一。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二)投标报价

  1. 投标报价应以人民币为结算单位(含税),投标报价须包括:设备及运至合同指定地点的运输费、保险费、安装(包括安装辅材等)、调试、检验费等所有费用。
  2. 投标人应按货物需求的要求逐项报价。报价包括与该项目有关的一切费用如安装调试费、运输、保险、服务培训费、国内货物的税金、项目验收时的试剂耗材、强制性第三方监督检验机构的验收检验费用等。投标总价应为各分项合计价格之和。与总项目相关的上述安装调试等费用须分摊计入各分项,不得以单项计费。
  3.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报出合同总价。合同总价一旦核实确认,不能更改。对投标人漏报致使产品未能达到需求的功能和效果,或因缺少相应资质致使安装完成的产品不能通过相关部门的验收等,使产品不能正常使用,其费用和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4. 投标人对每项内容的报价必须是唯一的。招标人不接受有任何选择的报价。
  5. 投标人应先充分了解本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并结合投标人对本招标项目的理解,认真阅读分析本项目相关条款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报价的情况,在投标报价中考虑,任何因忽视或误解而导致的索赔或服务时间延长等申请将不获批准。

(三)到货要求

  1. 交货期:签订合同后 10 天(日历日)内。
  2. 投标人必须承担的设备运输、安装调试、验收检测和提供设备操作说明书、图纸等其他类似的义务。
  3. 交货地点:安徽省宣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四)付款方式和条件 

付款方式:采购方接到货物并经验收合格后,10日历日内支付合同货款总额的95%,余款在一年后设备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

(五)售后服务

  1. 质保期:

(1)货物免费保修期 1 年,时间自最终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在保修期内,一旦发生质量问题,投标人保证在接到通知48小时内赶到现场进行修理或更换。

(2)质保期内,如果有因质量问题而引起的损坏,投标人应对产品予以维修或更换,全部服务费和更换产品或配件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投标人如不能修理或不能调换,按产品原价赔偿处理。

(3)保修期后继续支持维修,并确保生产商能持续提供设备所需要的耗材保障,并按成本价标准收取维修及零件费用。

  1. 质保期后:投标人应继续支持维修,并按成本价标准收取维修及零件费用。提供技术支持和详细的售后服务计划,投标人应按其在安徽地区同类产品的最优惠价格提供保修服务。
  2. 备品、备件的要求:质保期内如设备发生故障无法及时维修,中标人要在5个日历日内向采购人提供同款或不低于原设备功能和性能要求的备件。
  3. 维护保养:在整个产品运行过程中,中标人帮助采购人解决在应用过程中遇到的各种技术问题。
  4. 运输及包装方式:保证货物的包装符合运输的要求,足以保护货物在运输过程中不受锈蚀、损坏或灭失。凡由于包装不良造成的损失和由此产生的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
  5. 货物抵达交货地点后,中标人应及时通知采购人进行收货检验,采购人接到通知后安排人员对货物的外包装完好性和外包装标示的品牌、型号、规格、数量是否符合要求进行检验,并签署相应的收货报告。
  6. 产品质量要求标准

(1)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合法厂家生产和经销的原包装产品(包括零配件),必须具备生产日期、厂名、厂址、产品合格证等。

(2)采购人在中国使用该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起诉或司法干预。如果发生上述起诉或干预,则其法律责任均由供应商负责。

  1. 关于验收

(1) 投标人货物经过双方检验认可后,签署验收报告,产品保修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算,由投标人提供产品保修文件。

(2) 当满足以下条件时,采购人才向中标人签发货物验收报告:

a、中标人已按照合同规定提供了全部产品及完整的技术资料。

b、货物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书的要求,性能满足要求。

c、货物具备产品合格证。

  1. 产品到货时及产品验收时需提供的资料

随机技术资料应齐全,提供但不限于如下技术文件和资料:

(1) 产品安装、操作和维修保养手册;

(2)产品使用说明书;

(3) 产品出厂检验合格证;

(4) 产品到货清单;

(5) 产品保修证明;

以上资料在交验前各提供一套原件供存档使用。

三、技术要求

(一)总体要求

  1. 投标人应保证所提供的产品必须是制造厂商完整的、技术先进且全新的(包括所有零配件、专用工具等)原包装专业产品,随机技术资料齐全,其技术性能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和安全稳定运行的要求。若在调试过程中发现附件不全或不能运行,卖方应无偿补全、完善或更换,并承担买方由此产生的损失。产品符合国际和中国国家质量检测标准。
  2.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报出投标设备(配置)的品牌、型号、规格和详细的技术指标、价格等。
  3. 投标人须提供产品说明原件(包括产品彩页、彩色图片、技术性能说明及参数等)。
  4. 本章技术要求仅为对产品的一般要求,投标人应按国际及国内的有关标准、规范及条例提供产品技术服务和承诺。技术要求中未列的,投标人认为须加以补充的内容,技术条款须特别注明,并提供相应资料。

 

 

 

(二)设备名称、数量、预算一览表

名称

单位

数量

预算(元)

流感病毒培养用

全自动鸡胚孵化器

1

8.1万

(三)相关技术参数和要求

  1. 容量:160枚鸡蛋(4层托盘)
  2. 微处理器集成控制温度,湿度,翻转,降温,可编程
  3. 控温范围:20℃-39℃,控温精度:0.1℃
  4. 湿度范围5%-90% ,自动湿度控制器
  5. 带有滚轴的孵化盘,可适合任意大小的蛋
  6. 计时器控制旋转的频率和时间,显示方式:数显
  7. 降温计时器控制降温间隔和时间,显示方式:数显
  8. 配备毛细管温度计
  9. 具有精密调节温度的空气循环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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