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食堂承包经营公告
为使我中心职工有一个良好就餐环境及优质的用餐服务,经研究决定,现将我中心食堂拟对外承包经营。
一、承包方要求
(一)承包方需从事餐饮两年以上、每餐能供应70人以上且具有餐饮经营管理经验的餐饮单位或个人。
(二)承包方承包后需自行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食堂从业人员需每年自行体检一次取得健康证明。
(三)承包方承包后需对食堂内部就餐环境按餐饮业要求进行改造。
(四)承包方须交纳承包风险抵押金5000元。
(五)承包方必须提供
- 单位:营业执照,餐饮服务许可证,法人身份证。
- 个人:身份证,健康证明。
二、承包内容
中心食堂承包经营,承包合同三年一签。从合同签订之日起实施。
三、承包形式
(一)公开承包,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
承包方从经营、管理、考核、服务承诺等方面,递交一式三份承包方案,提出切实可行的食堂经营管理方案及运行机制。
(二)对拟承包方评价
由市疾控中心领导班子、相关科室及部分职工代表组成评委员会,中心纪检予以监督,根据承包方经营方案的合理性、经营的优势、服务承诺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选出承包方。
四、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中心方):
(一)甲方提供食堂用房及炊具用品、餐桌等设备,甲方将食堂财产清点列单后移交给承包方。
(二)甲方成立食堂监督小组,对承包方承包食堂的食品卫生、服务质量等方面进行监控。甲方可视自身情况自愿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指导。
(三)甲方职工午餐费(300元/人/月)固定在乙方就餐或其他消费并安排一定的公务接待。
乙方责任(承包方):
(一)乙方在遵守国家有关法规以及遵守中心各种规章制度下,为甲方职工提供健康安全的餐饮服务工作。
(二)乙方须缴纳承包风险抵押金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予甲方,用于乙方违反《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及单位食堂管理制度等扣款情况,乙方在承包期内若无上述现象,合同期满后,其风险抵押金(无息)如数退还。
(三)在协议规定承包期内,乙方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转包,如有发现甲方有权无条件终止承包协议。
(四)食堂从业人员由乙方自行安排,经费自理,所有聘用人员都必须具备有效健康证明,社保、医保、从业人员体检、伤残疾病等所有运营费用均由乙方自理。
(五)若发生食物中毒、火灾等事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损失由乙方负责,甲方有权终止协议。
五、其他事项
承包期间,如乙方提前终止协议,须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甲方如因不可抗拒的原因或主管部门要求提前终止协议,其终止协议的时间也将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如乙方未经中心同意,也不在协议规定的时间内,单方面提前终止协议,乙方必须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六、承包邀请公告
承包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3月10日下午17:00时,报名时须提交有效证件及复印件,同时提交承包方案一式三份。
报名地点:市疾控中心三楼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3392529
宣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19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