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郎溪县开展2018年一季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督导

阅读次数: 信息来源:郎溪县卫计委 发布时间:2018-05-10 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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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全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总体部署,推动全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及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深入开展,提升乡镇卫生院与村级卫生室的健康管理服务能力,推进郎溪县基层医改向纵深发展,为居民带来切实的公共卫生服务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有效推动基层卫生事业的发展,2018年4月12日—18日,郎溪县卫计委联合县财政局组织开展该县第一季度居民健康档案管理服务、0-6岁儿童健康管理服务、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服务、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服务、预防接种服务、健康教育服务等12大项48小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及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履约工作开展情况现场督查考核。专家组成员秉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发现推广亮点工作,明确指出发现的问题。在本次督导考核中发现,该县大部分乡镇卫生院和村级卫生室能够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和郎溪县卫计委《关于郎溪县2018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实施办法的通知》要求,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制定了2018年项目实施计划,做到了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奖惩兑现、有序开展项目工作,项目实施取得了一定效果,但在具体工作中也存在一定的问题,专家组针对发现的问题逐一进行讲解,明确要求及时整改,落实到位。

根据《郎溪县2018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实施办法》郎疾控〔2018〕5号文件规定,从2018年起,第一次公卫督查后三名且低于85分的村卫生室,停3个月的处方权;第二次停6个月的处方权。本次督导考核暂停处方权的村卫生室为:凌笪乡独山村卫生室、建平镇西郊村卫生室、梅渚镇桃园村卫生室,从2018年5月1日起至2018年7月31日止停处方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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