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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有序推进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记分工作

阅读次数: 信息来源:医疗机构监督科 发布时间:2018-07-06 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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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医疗机构综合监管工作会议和《安徽省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宣城市多措并举,有序推进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记分工作。

一是完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平台管理,明确职责分工。根据我市实际,及时向省卫计委申请建立了多部门记分账号,多管齐下,加大记分管理力度。并完善了由市卫计委法制科负责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申述程序。

二是加强医疗服务综合监管平台操作指南培训,提升管理能力。通过市、县两级举办的医疗机构监管工作会议,对涉及记分的医政、疾控、基层卫生等委属科室、各级质控中心、各县市区平台管理员、相关医疗机构等进行不良执业行为记分培训,提高认识,加强多层次管理能力。

三是不良执业行为记分与监督管理紧密结合,加大执法力度。各级监督执法机构在开展医疗机构双随机抽查、专项执法检查、投诉举报核查及违法案件行政处罚等执法活动中,对发现的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按规定进行记分,严格履行记分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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