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全县医疗行业监管,整顿和规范医疗机构执业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3月12日下午,绩溪县卫健委召开民营医疗机构依法执业专项整治整改工作会议,各相关民营医疗机构负责人、绩溪县卫健委张向红副主任、胡明光副主任、委相关科室负责人、卫计综合监督执法局全体职工共计30余人参加了本次会议。会议由绩溪县卫计综合监督执法局汪学英局长主持。
会上,绩溪县卫健委政策法规股高平山股长总结了2018年绩溪县医疗机构依法执业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通报了绩溪县民营医疗机构依法执业专项整治存在问题;胡明光副主任传达了文件《关于绩溪县医疗卫生机构依法执业专项整治存在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绩卫健【2019】13号),并依据问题的不同类别提出具体整改意见,要求委医政股、行政服务审批窗口、卫计综合监督执法局严格按照医疗机构登记、审批制度,对城区的个体诊所严格按规范建设标准进行审查,对存在问题责令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到位的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和不良执业行为记分,检查处理结果告知负责审批的科室,负责审批的科室按规定予以核销相关诊疗科目,或作出“暂缓校验”结论,直至注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会议最后汪学英局长提出进一步要求,要求各医疗机构落实会议精神,强化依法执业的主体意识和红线意识,落实单位自管责任,牢固树立“知法守法、依法行医”的法治意识;对存在问题整改到位,真正做到医疗机构“三合法三合理”(机构合法、人员资质合法、诊疗科目合法和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收费),全面净化医疗服务环境,促进绩溪县医疗卫生事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