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卫计委党组《关于开展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切实履行一岗双责等八个专项行动的通知》(皖卫党发〔2018〕72号)、省卫计委《关于印发全省放射卫生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卫监督秘〔2018〕334号)要求,宣城市卫健委于2019年3月下旬组织卫生执法人员对各县市区17家二级医院的依法执业和放射卫生工作情况进行了督查和指导。
一是突出督查重点,查摆问题。重点督查各县市区卫生健康部门组织领导、部署、检查督导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医疗机构整改落实和依法执业情况,医疗机构放射卫生工作情况,加强和规范医疗机构依法执业综合监督执法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二是列出问题清单,逐一整改。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均制作了现场笔录,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限期整改。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将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转给各县市区,要求督促相关医疗机构按期完成整改工作,并依法及时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理,于4月20日前,将处理结果报市卫健委。
三是紧盯问题不放,一督到底。对所辖医疗机构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检查,评估整改效果,继续案件查办,落实责任追究。认真做好工作总结,研究建立长效监管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