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委、人社局,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25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25〕137号)、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开展2025年度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市人社局《关于做好2025年度全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宣人社秘〔2025〕89号)等文件精神,现就开展全市2025年度卫生系列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不含卫生管理专业)评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学历资历条件
申报副主任医(药、护、技)师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的,应受聘担任主治(管)医(药、护、技)师职务满5年。
2. 县级以下医疗卫生机构中具备大专学历(含中医药师承人员)的主治(主管)医师,应受聘主治(主管)医师满7年。
3. 具备大专学历(含中医药师承人员)的主管药(护、技)师,应受聘担任主管药(护、技)师职务满7年,其中在市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应从事本专业工作满20年。
4. 具备中专学历,在全省各类农村医疗卫生机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等)和城市各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门诊部、诊所、医务室等)工作的,应受聘主治(管)医(药、护、技)师职务满7年。
(二)其他基本条件
1. 评审标准条件。申报2025年度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按《安徽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及安徽省农村和城市基层卫生机构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皖卫人发〔2019〕153号)执行(以下简称《评审标准条件》)。
2. 理论考试要求。申报卫生系列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应通过由省卫生健康委统一组织的2025年度专业理论考试(包括2024年理论考试成绩60分以上者)。其中,2025年度高级职称理论考试期间正在执行援外、援藏和援疆任务的以及未享受过相关激励政策的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本年度可以免考参加评审。
3. 支援基层要求。执业医师晋升前服务基层要求,按照《关于执业医师晋升副高级职称前服务基层有关问题的通知》(皖卫函〔2023〕152号)执行。皖卫函〔2023〕152号印发前已按《关于做好城市医疗卫生机构对口支援基层卫生工作的通知》(卫基层秘〔2015〕277号)要求完成连续半年任务的或者印发时正在执行连续半年任务(2023年9月30日前完成任务)的中级职称人员,须增补连续3个月以上的服务基层时间,方符合支援基层要求。
4. 材料时效要求。申报人员从事本专业工作聘用年限、执业资格注册的时间截止到2025年12月31日。所有申报材料的形成时间应在2025年9月30日前,其后取得的业绩成果、发表的论文等,不作为2025年评审的有效材料。
5. 任期考核要求。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的,其任职年限连续计算;年度考核有基本合格等次和不合格等次的,扣除当年度任职年限,其余任职年限累计计算。
6. 不得申报情形。离退休(含返聘在岗)人员不得申报;2024年度医德医风考评结果为“一般”“较差”的或2024年度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不合格”、因受处分“不定等次”的不得申报;因涉嫌经济或其他重大问题被立案审查尚未结案的不得申报;受党纪、政务处分或失信惩戒仍在影响期内的不得申报;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或者执业规范造成医疗事故的,事故认定当年不得申报;医疗事故主要责任者未满3年的(含评审当年),或因个人原因导致医疗纠纷,且产生较大舆情的不得申报;被取消职称资格且在职称评审诚信记录期限内的不得申报;长期违规借调且理论考试报名前仍不在本单位工作的不得申报。
二、申报程序
(一)参评人员确认。各县市区、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务必于10月25日下班前将符合条件的免试人员名单加盖公章后报送到市卫健委人事科,同时报送扫描版和电子版,逾期没有报送的将不予补报;申报单位应对申报人员基本情况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单位出具公示证明材料,经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上传至评审系统;《2025年申报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评审情况一览表》随委托评审函(推荐评审报告)提交时间一同报送。
(二)病例随机抽取。为贯彻落实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安徽省医疗质量提升攻坚年行动方案的通知》(皖卫医秘〔2024〕37号)的工作要求,原由申报人员提供的《主持危急重症抢救和疑难病症处理或主刀(指导)手术病例50例一览表》,改为由同级卫生健康委随机抽取30例,申报人员提供20例的方式进行,具体操作方法详见附件1。市、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委须于11月5日前完成主持危急重症抢救和疑难病症处理或主刀(指导)手术病例抽取并同步在单位公示。
(三)评审系统申报。开放时间。2025年全市卫生系列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员,于10月26日-11月25日期间登录省人社厅网站(http://hrss.ah.gov.cn/),在首页“资讯中心”页面“专题专栏”中点击“专技人员综合管理服务平台”进入“安徽省专业技术人员综合管理服务平台”,查找“职称申报”栏目,按照操作说明步骤,使用安徽政务服务网个人账号进行申报。申报提示。申报人员申报前请仔细阅读网站右上角“帮助中心”的职称申报操作指南和常见问题解答,认真填报评审材料相关内容,个人录入信息须与申报材料内容一致,一经正式提交后,将不予修改或替换申报材料。逾期未在申报系统内录入评审资料者不得参与评审。打码要求。今年起,申报人员须同时提交2份申报材料,1份为原始材料扫描件(以下简称“原始版”)、1份为打码隐去个人关键敏感信息(姓名、单位、身份证号码等)后的业绩材料扫描件(以下简称“打码版”),具体要求见附件2;所有业绩材料附件均不得出现个人关键敏感信息,一经发现,判定申报材料无效,取消当年申报资格。
(四)申报材料审核。申报人员所在单位于11月26日前完成单位审核工作,各县市区于11月28日前完成“2025年卫生系列高级职称材料申报系统”审核工作。市卫生健康委、市人社局将于12月5日完成全市副高级职称材料网上审核工作。县市区申报人员高级职称材料须经县市区卫生健康、人社部门共同审核后,在系统内上报委托评审函扫描件。11月30日前,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委需同步将委托评审函、市直单位提供推荐参加职称评审报告(附件3)及空岗证明材料,和《2025年度申报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评审情况一览表》(附件4)、单位审核承诺书(附件5)盖章件(PDF格式)及电子文档(Word或Excel格式),报送至市卫生健康委人事科邮箱:xcswjwrsk@126.com。
(五)原始资料抽取。通过申报系统随机抽取的《主持危急重症抢救和疑难病症处理或主刀(指导)手术病例50例一览表》中的病案号以及专题、论文所附原始资料编号,将在市卫生健康委网站公布,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所有与病案相关的申报资料抽取时只认可住院号;门诊病历抽取时只认可门诊号,并附门诊缴费记录、相关检查报告单等材料。申报人员必须按公布内容一次性提交全部评审材料,提交后不得补充和更换,逾期不报视同放弃。
(六)申报材料提交。申报人员按照要求提交材料,除电子病案和不能上传的原始资料外,其他材料均在申报系统中上传电子版;网上资格审查通过人员抽取的病案以及不能上传的原始资料按顺序整理好,制作成PDF文件,由各县市区卫健委、各单位收齐后统一报送至市卫健委人事科,具体报送时间另行通知。电子版材料的原件由申报者本人留存备查。管理单位和评委会有权抽查部分原始申报材料进行复核。破格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的申报材料,除网上申报外,纸质材料需经市人社局审核同意后,方可提交参与评审。
三、注意事项
(一)职称制度改革。为贯彻落实《关于深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1〕51号)要求,破除唯论文、唯学历、唯奖项、唯“帽子”等倾向,如申报人员2025年晋升时不能按照现有标准文件提交论文的,可以提交其他成果代表作。
(二)岗位职数要求。实行聘任制的事业单位要在核定的岗位职数限额内开展评聘工作,严格按照规定的结构比例按岗申报和聘任,严禁超岗位职数推荐评审。须提供《事业单位人员职称申报岗位信息表》或《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结构比例内申报资格核准表》,并由所在地人社部门审核盖章。
(三)信息平台运用。为充分发挥信息化平台数据作用,提升评审工作效率,原由申报人员所在单位提交的电子病案材料,改为从安徽省全民健康信息平台抽取(三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其他机构仍按照原渠道报送电子病案材料),申报人员近5年病案材料尚未上传平台的需尽快上传。
(四)审核时间要求。申报人、单位审核人员要在系统各节点截止时间前完成申报和审核工作,因申报人个人原因导致申报不成功的,一切后果自负;因单位工作人员失职导致出现问题的,按有关规定严肃问责。
(五)评审收费标准。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评审费收费标准的函》(皖价费〔2005〕72号),评审费收费标准为300元/人。
(六)其它有关事项。本年度医疗卫生机构级别提升的,自新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下发之日起,申报者按照提升后的医疗卫生机构级别提交晋升材料(以本年度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理论考试报名时单位级别为准)原聘期可累计计算。护士定期考核结果不作为护理专业晋升高级职称的必备条件。“以上”“以下”均包含本级或本数。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县市区卫健委、各单位要周密安排,精心组织,落实专人负责高级职称评审材料申报审核工作,指导申报人员做好网上申报工作,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报送有关材料。申报人员须在系统内做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承诺所提交的申报材料真实可信。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委、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负责本辖区、本单位的申报材料审核报送及政策解答(各单位联系方式见附件6)。
(二)从严审核。各地各单位要严格执行资格审查、材料审核、统一公示等程序要求,认真做好评审材料的申报推荐工作。要全面落实“初审负责制”,推行资格审核AB岗实名制,严格按照“谁签字谁负责、谁盖章谁负责”的原则,对申报材料、证件和个人业绩等要逐项核实、严格把关,重点加强对申报人的学历、资历、现有职称、业绩材料(原始版和打码版)的真实性、一致性以及论文发表期刊的合规性进行认真查验。
(三)严肃纪律。各单位要严肃材料申报审核工作纪律,严格落实纪律监督、宣传教育、举报查处工作要求。申报人员存在伪造学历、工作经历资历、资格证书、任职年限、继续教育等有关证件,以及提供虚假业绩、假论文论著,剽窃他人作品和学术成果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当年职称申报资格,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从次年起3年内不得申报,并视情形对其所在单位、主管部门进行严肃问责。对恶意举报的,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根据要求,评委会组建单位将对申报人所提交的论文、综述、专题等材料进行全面查重(查重数据来源包括职称申报系统历年收录的综述、专题等材料),查重结果将提交评委会。
附件:1. 2025年度全市卫生系列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员提交材料说明
2.职称申报个人信息隐藏相关要求
3.推荐评审报告模板
4.2025年申报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评审情况一览表
5.单位审核承诺书
6.各单位政策咨询联系方式
宣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宣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0月23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皖公网安备 34180002000289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