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对涉企行政执法的工作要求,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宣城市生态环境局不断创新工作方法,综合运用四项举措扎实推进涉企行政执法工作规范化。
一是规范涉企检查。从源头上遏制乱检查,除“双随机”、群众举报、上级交办、专项行动、在线数据异常、已公开的年度执法计划任务等执法检查事由外,全市生态环境系统不再另行赴企开展执法检查。持续开展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打着环保幌子搞“一刀切”问题排查整治活动,未接到执法不规范、执法频次过高、逐利执法等情况反映。针对检查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在做出行政处罚决定前,我局引入第三方法律服务机构从法律专业角度开展案件合法性合规性审查,审查意见由执业律师执笔确认,进一步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
二是推行智慧监管。为进一步减少赴企现场执法检查频次,在“互联网+监管”系统开展非现场检查方面,在传统污染源在线监测基础上,我局积极探索环保用电监管新模式,对生产设施和治污设施安装用电采集设备,将用电工况数据实时传输到监控平台,实现对企业环保治理设施启停情况24小时不间断远程监控。目前,全市共有413企业接入环保用电监管平台,涉及化工、农药、橡胶、砖瓦、铸造等环保重点监管行业,通过用电监管手段,查办1起污染防治设施停运逃避监管排放污染物案。
三是提升服务质效。进一步强化“监督+服务”工作模式,按照“管行业必须管行风”原则,出台《规范全市行政机关委托第三方环保管家提供服务行为》文件,引导第三方环保管家依法开展服务,促进政企共享共治。制定出台《做好建设项目全流程靠前服务的若干措施》、《关于落实“无事不扰、有求必应”机制优化为企服务工作的若干措施》,建立“环保全流程服务监测点”,在全市选取300家企业作为监测点,及时办理企业反映的环保问题和诉求。搭建全流程环保靠前服务网上平台,从项目落地、审批、建设、运营、终止各阶段全流程引导企业环境守法,降低环境违法风险,助力企业成长壮大。
四是实施包容监管。出台《行政处罚从轻裁量工作指引》、《免罚清单外办理不予行政处罚环境违法案件工作指引》,细化从轻处罚、不予处罚办理程序和认定标准,全市生态环境从轻、免罚案件办理更加规范。2024年,办理不予处罚案件28件,免罚金额622万元;2025年第1季度,办理不予处罚案件6件,免罚金额19.9135万元,未采取责令停产限产、责令恢复原状等对企业生产经营影响较大的执法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