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背景
为提升重型柴油车的监控手段,推动科技监管,探索执法模式,利用宣城市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系统和黑烟车抓拍系统,将机动车尾气污染物、冒黑烟车辆图像、视频及相关信息通过专用网络实时上传宣城市生态环境局,确保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系统、黑烟车抓拍系统的正常运行,实现对监测点位上的尾气超标机动车和冒黑烟车辆实时监控、自动识别。
二、项目名称
2025年宣城市遥感监测及黑烟车抓拍系统运维服务项目
三、项目预算
不高于28万元
四、项目内容和要求
根据市生态环境局要求对宣城市域范围内共计3套遥感监测设备、18套黑烟车视频抓拍系统以及相关设备进行日常维护,包括但不限于日常巡查、故障维修、损坏部件更换、数据统计及相关工作,确保设备及相关平台系统正常运行。具体详见附件二采购需求。
五、采购要求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中标供应商: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5、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提供本项目所采购的服务的能力。
6、投标人近三年内不得被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通报批评或责令整改。
(二)采购方式及成交规则
在符合采购要求的前提下,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以综合评分最高的单位作为成交供应商,结果公示结束后与之签订合同。若投标单位数量满足3家及以上,即可开展评审,最终确定中标供应商。
六、获取采购文件
(一)报名方式:各供应商请于2025年3月25日之前,将采购报名表(加盖公章)扫描件发送至邮箱(xchbjwfb@163.com),截止时间之后不再接受报名。采购报名表见附件1。
(二)联系人:王主任,联系电话:0563-3019936
七、评审事宜
(一)评审时间:2025年3月28日上午10:00。
(二)评审地点:宣城市生态环境局三楼视频会议室(评审时间、地点若有调整,宣城市生态环境局将提前通知各供应商联系人)。
(三)递交材料:各供应商应于2025年3月27日前将评审材料(材料1正2复)邮寄至我局,评审材料必须密封盖骑缝章,评审时由评审人员现场开封,包括不仅限于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加盖公章);
2、法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3、投标文件。
(四)评审人员:由宣城市生态环境局相关工作人员组成。
(五)评审条件: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优先方案合理、服务能力强的供应商。具体见附件2详细评价表。
(六)签订合同:成交结果确定后,宣城市生态环境局通过门户网站发布成交公告,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宣城市生态环境局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
附件2:
2025年宣城市遥感监测及黑烟车视频抓拍系统运维服务项目采购需求
(以下采购需求和评分办法由采购人:宣城市生态环境局提供并负责解释,联系方式见公告)
一、项目介绍:
项目名称:2025年宣城市遥感监测及黑烟车抓拍系统运维服务项目
项目预算:不高于28万元
二、项目要求:
2.1建设目标
为提升重型柴油车的监控手段,推动科技监管,探索执法模式,利用宣城市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系统和黑烟车抓拍系统,将机动车尾气污染物、冒黑烟车辆图像、视频及相关信息通过专用网络实时上传宣城市生态环境局,确保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系统、黑烟车视频抓拍系统的正常运行,实现对监测点位上的尾气超标机动车和冒黑烟车辆实时监控、自动识别。
2.2点位设备运行需求表
点位设备运行需求表
序号 |
位置信息 |
经纬度 |
设备类型 |
备注 |
1 |
广宣路(老318)60公里400米 |
118.856,30.9609 |
黑烟车抓拍系统 |
一期建设 |
2 |
104省道189公里350米下行 |
118.884,30.9043 |
黑烟车抓拍系统 |
一期建设 |
3 |
322省道52公里582米下行 |
118.711,30.8994 |
黑烟车抓拍系统 |
一期建设 |
4 |
水阳江西大道有容路至谢公路路段 |
118.7319,30.9705 |
遥感监测加黑烟车抓拍系统 |
一期建设 |
5 |
鳌峰东路双溪路至陵阳路路段 |
118.8128,30.95237 |
遥感监测加黑烟车抓拍系统 |
一期建设 |
6 |
响山路与滨湖路交叉口300米 |
118.7623,30.9283 |
遥感监测加黑烟车抓拍系统 |
一期建设 |
7 |
昭亭北路,沪渝高速以北50处 |
118.72946,31.00305 |
黑烟车抓拍系统 |
二期建设 |
8 |
青弋江西大道,日新路以南50米处 |
118.6654,30.9452 |
黑烟车抓拍系统 |
二期建设 |
9 |
青弋江南大道,桐梓岗路以西80米处 |
118.7833,30.8986 |
黑烟车抓拍系统 |
二期建设 |
10 |
宛陵路,南漪湖大道以西140米处 |
118.8203,30.9704 |
黑烟车抓拍系统 |
三期建设 |
11 |
宣州区水阳江北大道辅路 |
118.7840,30.9767 |
黑烟车抓拍系统 |
三期建设 |
12 |
宝城路,华星外国语学校处 |
118.7274,30.9463 |
黑烟车抓拍系统 |
三期建设 |
13 |
宣狸路,东洋河一号桥北上桥口 |
118.8167,31.0047 |
黑烟车抓拍系统 |
三期建设 |
14 |
阳德中路,双桥东上桥口 |
118.8143,30.9614 |
黑烟车抓拍系统 |
三期建设 |
15 |
S104,秀林路以南200米卡口处 |
118.8098,30.8816 |
黑烟车抓拍系统 |
三期建设 |
16 |
向阳大道,滨湖路以南430米处 |
118.7892,30.9311 |
黑烟车抓拍系统 |
三期建设 |
17 |
鸿越大道,宝城路以北170米处 |
118.7229,30.9449 |
黑烟车抓拍系统 |
三期建设 |
18 |
青弋江大道,九连山路以东70米处 |
118.6640,31.0292 |
黑烟车抓拍系统 |
三期建设 |
2.3服务内容及技术要求
负责尾气遥感监测系统、黑烟车视频抓拍系统的紧急故障处理工作,确保整个系统正常运行,服务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2.3.1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设备运维要求:
2.3.1.1服务保障要求
(1)供应商应在中标后一周内对接好宣城市生态环境局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系统运行维护服务相关工作,须保障宣城市生态环境局相关工作正常进行。
(2)供应商应配备必要的售后服务团队、交通工具及备品备件,保障设备的正常运行;售后服务团队须有专业的培训上岗流程,保证每一位技术服务人员都能独立完成设备的维护日常工作,并在每个区域配有专业软、硬件研发人员随时对故障现象总结并做相应升级,以全面的保证设备正常运行同时保证数据的有效性和合理性。
(3)签订合同后中标单位保障宣城市生态环境局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系统供电供网,实现国家、省、市三级联网。
(4)合同结束后,中标单位应保证设备正常使用,设备完好率100%。
(5)由具备相应能力的单位按照《机动车排放污染物遥感检测系统校准规范》(JJF1835-2020),每12个月不少于一次对尾气排放遥感设备进行计量检定或校准,并出具正式校准报告。
(6)根据《在用柴油车排气污染物测量方法及技术要求(遥感监测法)》(HJ845-2017)规定,每6个月对遥感监测设备进行一次准确度检查。
2.3.1.2运维要求
运维单位必须建立完善的的运行维护工作规范与质量管理体系,确保提供及时、准确、有效的监测数据,宣城市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系统设备运行维护服务运行质量应达到下列要求:
(1)所获取的各项指标、数据必须满足《在用柴油车排气污染物测量方法及技术要求 (遥感检测法)》(HJ845-2017)中规定的要求;
(2)月度仪器正常运行率不得低于90%;
(3)年度仪器正常运行率不得低于95%;
(4)运维任务完成率 100%;
(5)异常情况处理率 100%;
2.3.1.3一般要求
(1)保持站房内部环境清洁,布置整齐,各仪器设备干净清洁,设备标识清楚;
(2)检查供电、电话及网络通讯的情况,保证系统的正常运行;
(3)每次维护后做好系统运行维护记录;
(4)进行维护时,应规范操作,注意安全,防止意外发生;
(5)定期对所有的设备设施仪器进行预防性维护,按说明书的要求更换备件。
2.3.1.4日检要求
每天至少一次远程查看数据并形成记录,分析监测数据,对站点运行情况进行远程诊断和运行管理,运维单位日检工作须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判断系统数据采集与传输情况;发现运行数据有持续异常值时,应及时赴现场排查异常并将处理结果书面或传真告知宣城市生态环境局;当设备出现故障后,应在48 小时内解决(通信线路、电力线路故障除外,但应及时与相关部门联系积极解决);
根据仪器监测数据以及状态参数判断仪器运行情况; 根据故障报警信号判断现场状况; 每日检查数据是否及时上传至平台,发现数据掉线及时恢复。
2.3.1.5巡检要求
巡检频次:≥1次/周;
运维单位巡检工作须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检查各分析仪器的运行状况和工作参数,判断是否正常,如有异常情况及时处理,保证仪器运行正常;检查是否存在对测定结果或运行环境存在明显影响的污染源。检查电路系统和通讯系统,保证系统供电正常,电压稳定; 检查通讯系统,保证与远程监控中心的连接正常,数据传输正常;当周围树木生长超过规范规定的控制限时,应及时剪除对采样有影响的树枝;定期书面将巡检记录递交宣城市生态环境局。
2.3.1.6监测数据处理要求
(1)每日、周和月分别对监测数据进行汇总、分析上报备份。
(2)每季度对监测数据进行汇总、分析上报备份。
(3)半年、年度监测数据汇总、分析上报备份。
2.3.1.7档案管理要求
运维单位应建立宣城市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设备运行维护服务维护档案将运维过程和运维事件进行详细记录,并进行归档管理。日常运维中使用运行管理相关记录至少应包括:日常运维平台巡检情况、异常情况处理情况、标气记录、仪器日常点检情况、用户反馈表、月度分析报表、备品备件管理记录表。
2.3.1.8质量控制要求
(1)运维商需认真落实质量管理制度,做好相应记录。定期进行准确度检查(频次不小于1次/半年),内容包括速度测量装置、环境参数等,准确度检查包括静态检查和动态检查两种方式,两种方式均须进行,如果受条件限制,至少应进行动态检查。
(2)运维单位所使用的标准气体须为生态环境部标样所或国家标物中心生产的有证标准物质,标准气体必须在有效期内使用。
(3)异常数据的审核与检验。运维单位应对监测数据异常值进行分析,查明原因,如属于系统或仪器故障,应在48小时内处理并上报宣城市生态环境局。
(4)运维单位质量控制资料整理各种技术与质量文件均保持现行有效,可根据管理需要进行调整或修订,巡检记录、维修记录、日常检查与监督抽查等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记录均须按要求进行填写,每月进行整理归档。
2.3.1.9系统设备维修要求
(1)运行维修工作界定运维单位负责系统所有设备和仪器的维护、维修和部件更换,本服务内容不包括由于外部原因意外丢失和损坏设备的维修或更换。
(2)监测仪器被修复后,当其检测性能受到影响时,需要进行检验,采用标气测定方法进行。 并向宣城市生态环境局提交相应报告。
2.3.1.10备机、备品备件及耗材要求
运维单位应在中标后一个月内建立宣城市宣城市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设备和黑烟车视频抓拍系统设备运行维护服务所涉及的耗材及备件库,须保障宣城市生态环境局相关工作顺利进行。
2.3.1.11其他相关要求
运维单位应采购人需求制定运维方案并认真履行,若有变更应及时通知宣城市生态环境局。应每月5日前,将上月各类记录表格交给宣城市生态环境局,用于数据复核。运维单位保证满足宣城市生态环境局对故障的响应时间要求,当设备出现故障后,应在2小时之内响应,4小时内到达现场,48小时内解决(通信线路、电力线路故障除外,但应及时与相关部门联系积极解决)。若仪器故障无法排除或当仪器损坏报废不能修复时,运维单位必须在48小时内报告宣城市生态环境局,宣城市生态环境局组织确认仪器损坏情况及原因,双方协商后提出解决方案。
2.3.2.黑烟车智能识别抓拍系统运维要求:
2.3.2.1.网络传输服务
网络系统是黑烟抓拍设备智能系统的基础,它承载着所有业务数据的传输、转发、交换,是黑烟抓拍设备智能系统能够正常运行的关键。
(1)使用国内供应商专线接入;
(2)满足黑烟抓拍设备智能系统视频、文本、图片等数据稳定传输要求;
(3)年网络可用性要求≥99.99%;
(4)需利用各种管理及技术手段保障网络安全,防止黑烟抓拍设备智能系统收集到的数据外泄;
(5)定期对网络设备硬件状态、数据的转发和路由状态进行检查。
(6)负责网络故障的定位、分析及处理。
(7)协调运营商解决专线网络故障。
2.3.2.2供电系统服务
供电系统的运行不仅关系到设备的财产安全,更关系到人员的生命安全。因此供电系统运行和保障目的是消除用电过程中的隐患,为黑烟抓视频拍设备智能系统提供安全、可靠的电力供应。
(1)保障黑烟抓拍设备智能系统的电力供应;
(2)严格按照设备接电要求为设备供电,任何用电设备都必须有良好的接零保护;
(3)定期对供电线路进行检修,对线路老化、接线松紧程度等进行排查;
(4)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确保设备用电安全、人员作业安全;
(5)供应商应具有足够的安全防范意识,杜绝任何安全事故的发生。
2.3.2.3前端站点设备运维
前端站点设备包含高清摄像机和黑烟车识别仪等,通过对前端站点设备的运维降低设备的故障率,提高视频采集的清晰度及黑烟车分析的准确度。运维内容如下:
(1)前端站点设备的信号线路、供电线路、控制线路的检测、故障排除、隐患排查;
(2)高清摄像机光圈、焦距、白平衡等参数的调优;
(3)高清摄像机防护罩及前视玻璃除尘,同时检查防护罩的密封性;
(4)检查高清摄像机支架牢固情况,确保高清摄像机稳定,并处在最佳的视频采集角度上;
(5)黑烟车识别仪运行状况检测、设备除尘、系统维护、软件维护、故障排除;
(6)检查杆件是否有锈蚀,立杆角度是否有倾斜;
(7)设备机柜是否牢固,防水性能是否下降。
2.3.2.4服务器运维
服务器运维包括硬件状态、系统状态检查,服务器故障的定位、分析及处理;通过服务器的运维及时发现潜在的问题,提高服务器的可用性、可靠性。
2.3.2.5黑烟车智能识别监控系统软件运维
黑烟车智能识别监控系统软件包含黑烟车智能分析软件、管理平台软件、客户端软件;通过客户端实现黑烟车数据的查看、查询、统计、数据处理等功能,通过管理平台数据接口可与环保现有信息系统进行数据交互。运维内容如下:
(1)黑烟车智能分析软件运行状况检查、配置参数检查、参数调优;
(2)管理平台软件运行状况检查、配置参数检查、参数调优;
(3)客户端程序运行状况检查、站点配置检查;
(4)数据库的备份、恢复、迁移、故障排除、性能调优;
(5)黑烟车数据检查(车辆信息、抓拍图片、视频);
(6)提供黑烟车数据比对、分析、评估服务,通过机动车实时排放动态评估系统的排放因子模块和机动车排放快速估算工具对机动车排放削减效果开展评估和展示;
(7)升级黑烟车视频识别算法,提升黑烟车夜间抓拍功能。
2.3.2.6提交报告
每日、周、月、季度、半年和年度分别对监测数据进行汇总、分析形成报告。
每次运维服务后,形成服务单,详细记录服务内容,最后形成年度运维总结。
2.4、服务时间
供应商负责合同签订日起1年的网络服务、电力费用和设备运行保障服务。
2.5、服务方案
供应商应建立完善的服务体系,供应商应在运维服务期间提供以下技术服务。
2.5.1故障响应服务
(1)供应商接到保修请求,维修应在2小时内响应,4小时内维修人员到达现场,48小时内解决(通信线路、电力线路故障除外,但应及时与相关部门联系积极解决),若是设备硬件故障导致的问题,供应商与采购人另行协商解决。
(2)供应商应对宣城市生态环境局遥感监测系统、黑烟车抓拍系统专用线路通信质量提供长期、不间断的监测,一旦发现问题应及时解决并告知客户。
(3)供应商如需中断客户线路,应提前48小时通知客户,经协商同意后实施,并不能影响客户的正常业务。
(4)每次故障发生后,应对故障原因形成分析报告。
2.5.2其他服务保证
(1)建立完备的客户档案。供应商须对相应的电路、设备进行特殊标记,以保证客户相关维护资料的准确性;建立详细、完备的电路资料档案和网络运行档案,并提交宣城市生态环境局,为保证宣城市生态环境局网络稳定运行提供良好的物质条件。
(2)供应商应具备应急通信的能力,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如地震、洪水等)造成的线路阻断,供应商应在短期内采用应急手段恢复通信。
(3)供应商要制定完善的紧急故障处理流程及应急方案,保证紧急情况下快速故障处理,缩短故障处理时限。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四、投标人必须提交的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加盖公章)
2、法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3、投标文件。
五、合同主要条款:
1、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支付合同价款的40%,项目实施期间后每3个月支付合同价款的15%。
2、合同争议处理:采购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 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提交宣城仲裁委员会仲裁。
六、服务期:自签订合同日起1年。
七、服务地点:宣城市(由招标人指定地点)。
八、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评分项目 |
分项 |
评标要点及说明 |
价格部分(30分) |
投标报价 (30分) |
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单价)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供应商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小数点保留一位)。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100 |
服务能力(30分) |
项目方案(30分)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①总体服务方案②运维保障(包括数据审核、平台运维和工作交接)方案③故障应急响应处理方案进行综合评审。 1.方案内容详细完整,可行性、实用性和针对性强的,得 10 分; 2.方案内容完整,具有可行性、实用性和针对性的,得 7 分; 3.方案内容基本适合采购需求,可行性、实用性和针对性有待改善的,得4 分; 4.方案表达混乱不符合采购需求或未提供相关内容不得分。 |
技术能力(40分) |
企业认证(10分)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相关企业体系认证证书进行评分,每提供1份有效证书得2.5分,本项满分10分。 (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注:1.提供有效的证书扫描件或影印件。未提供不得分。若相关证书为外文版本,须提供对照原外文版本实质内容相同的中文翻译版本,否则提供的内容视为无效。 2.银行、保险、石油化工、电力、电信等特殊行业的分公司参与投标,须提供总公司的相关授权证明文件。 |
电力保障能力(10分) |
投标人可以为本项目监测站、监控提供市电停电后电力保障能力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得10分。本项满分10分,没有提供或提供内容不符合不得分。 |
|
人员要求(8分) |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项目团队人员进行评分,本项满分8分。具体评分标准如下: (1)投标人针对本项目配备的项目负责人:同时具有人社部和工信部颁发的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和网络工程师证书得4分,其他不得分,本项满分4分。 (2)投标人针对本项目配备的项目技术负责人: 具备中国信息安全评测中心颁发的注册信息安全专业人员(CISP)证书得4分,其他不得分,本项满分4分。 注:1.投标人需提供人员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2.上述相关证书需提供扫描件或影印件,需在有效期内; 3.以上人员需提供投标投标人为其拟派人员缴纳的近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资料。 |
|
车辆要求(2分) |
根据投标人为本项目提供的运维车辆,每提供1辆得2分,本项满分2分。 注:(1)如所提供车辆为供应商自有车辆,供应商需提供可以显示车牌号码的车身正面照片及有效的车辆行驶证复印件(原件备查),照片中车牌号码与车辆行驶证中车牌号码需完全一致,且车辆行驶证中显示的车辆所有人应为供应商或其下属机构(非个人),并承诺成交后该车辆用于本项目维护服务;(2)如所提供车辆为租赁车辆,供应商需提供车辆租赁合同及车辆行驶证复印件(原件备查),并提供可以显示车牌号码的车身正面照片,照片中车牌号码与车辆行驶证中车牌号码需完全一致,车辆租赁合同承租人必须为供应商或下属机构(非个人),并承诺成交后该车辆用于本项目维护服务。 |
|
企业业绩(10分) |
投标人提供自 2021年1月1日(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至投标截止日承担过的监控、遥感类设备维护或系统平台运维类项目业绩证明。每提供一份证明材料得5分,本项满分10分。 注:1.投标人投标时需提供投标人与各级政府主管部门签订的业绩合同扫描件或影印件,其中合同名称、签订日期、合同盖章页应体现完整,否则不得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