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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药监局到宣城市开展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督查

阅读次数: 信息来源:市市场监管局 发布时间:2024-07-29 1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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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24日至25日,省药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丁家碧带领政策法规处、科技发展处、省检察院相关同志赴宣城市就行动推进落实情况开展调研督查。督查组通过召开座谈会、查阅资料、实地检查等方式,全面深入了解宣城市在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中的做法和成效。市食药安办主任、市局党组书记、局长宋仁昕,市食药安办副主任、市局三级调研员夏明华等参加督查。

   督查组先后在广德市、宣州区、宣城市召开座谈交流会,实地考察了基层市场监管所、药械妆经营使用单位和广德市药品法治宣传教育基地,与市、区市场监管局相关业务科室、直属机构、基层所监管人员进行充分交流。宣城市局就落实党政同责、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大案要案查办、基层监管能力建设及创新工作进行重点汇报,督查组对宣城市在药品巩固提升行动中的积极探索和取得的成效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宣城市围绕“讲政治、强监管、保安全、促发展、惠民生”的工作思路,充分发挥市食药安办作用,行动开展有思考、有创新、有成效,尤其是在重大案件查办方面用数据说话,措施有力,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取得阶段性成果。

   督查组强调,一要政治站位再提高。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分析把握药品监管面临的新形势、新问题,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深入开展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二要体制机制再完善。完善药品安全责任体系,巩固落实各项制度,在药品安全“四员”、风险会商、行刑衔接、长三角跨区域协作监管等方面形成长效机制,推动巩固提升行动见行见效。三要监管方式再探索。持续在药品网络销售、部门协作、基层能力建设等方面创新探索,总结提炼好的经验做法形成示范效应。四要工作指导再强化。对县市区常态化开展调研指导,要督导考核落实到位,激发薄弱县市区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进一步挖掘协同作战潜力,带动区域药品监管工作协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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