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宣城市疾控中心非免疫规划疫苗遴选工作,满足民众非免疫规划疫苗需求,保障疫苗质量和有序供应,有效预防和控制相关疾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安徽省非免疫规划疫苗集中采购方案的通知》(皖卫疾控发〔2021〕2号)、《关于印发宣城市疾控中心非免疫规划疫苗遴选采购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定于近期开展宣城市疾控中心非免疫规划疫苗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原则
1.按照科学合理、公开透明、公平公正、全程监管原则。
2.《安徽省2021年非免疫规划疫苗集中采购产品目录》、《关于公布安徽省2022年非免疫规划疫苗补充采购目录的通知》(皖疾控免函〔2022〕24号)、《关于公布安徽省2023年非免疫规划疫苗补充采购目录的通知》(皖疾控函〔2023〕33号)、《安徽省2024年非免疫规划疫苗补充采购产品目录》(以下简称省目录)作为市疾控中心非免疫规划疫苗遴选来源。
3.遴选采用综合评分方法。综合评分的主要因素:产品质量、销售服务、价格等。
二、遴选范围
中心预防接种门诊部日常使用的疫苗品种,包含人用狂犬病疫苗、流行性感冒病毒疫苗、乙型病毒性肝炎疫苗、带状疱疹疫苗、人乳头瘤病毒疫苗、破伤风疫苗等。
三、遴选方案和程序
1.《省目录》里的“疫苗持有人”或供应商,在报名截止期限前,提交遴选要求的相关材料(见附件)。
2.依据遴选原则,收集形成《宣城市疾控中心非免疫规划疫苗产品类别目录》。
3.采用综合评分方法对《类别目录》中的疫苗品种进行遴选。按照该疫苗品种或剂型综合总得分由高到低依次推荐入选疫苗2种及备选疫苗1种。
同一品规只有唯一生产企业的疫苗经批准可直接进入市疾控中心遴选目录。
四、报名材料及要求
1.报名资格:入选《省目录》的“疫苗持有人”或供应商均可报名。
2.报名提交材料:详见附件1。
3.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7月10日17点30分前将遴选文件(正副本各一份),装订成册后装于信封内,密封并在信封上贴上遴选信息收集表(见附件2)后送(邮寄)至我中心办公室(以收到时间为准)。
五、联系及咨询方式
联 系 人:胡燕玲
地 址:薰化路桂花园宣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综合业务楼3楼办公室
联系电话:0563-3392026
附件:1.疫苗生产企业或供应商提交资料目录;
2.宣城市疾控中心2024年非免疫规划疫苗遴选信息收集表。
附件1
疫苗生产企业或供应商提交资料目录
1.生产企业或供应商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GSP证书》或《药品GMP证书》等。
2.冷链配送企业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运输经营许可证》、与疫苗配送企业签订的配送协议等。
3.产品质量相关资料:
(1)三期或四期临床试验资料;
(2)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资料;
(3)涉及本产品研究的论文摘要或文献资料;
(4)上市时间证明文件(提供疫苗最早的批签发检验或其他能证明的文件);
(5)最近一次批签发检验合格报告;
(6)产品说明书;
价格文件;
(8)产品最小包装照片;
(9)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等。
4.质量及服务承诺书,承诺书包括:
(1)供货时限在10日内;
(2)不断货的供货履约能力;
(3)医学服务:疫苗商业保险证明;商业保险为“全国投保、全国通赔”;发生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承诺24小时内医学服务响应;具备医学专家配合、及时有效;24小时接收退货/破损疫苗处理响应,14天内处理完成等。
5.该疫苗的生产企业同时有其他纳入免疫规划疫苗的证明。
6.该疫苗为省级以上行政、专业部门推荐品种证明文件。
7.2021年以来无违规或不诚信行为证明文件。
8.供应商除提交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疫苗生产企业授权委托书。
9.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附件2
宣城市疾控中心非免疫规划疫苗遴选信息收集表
序号 |
疫苗品种全称 |
包装 |
剂型 |
规格/单位 |
生产/销售企业全称 |
预防病种 |
国产/进口分类 |
制备技术路线分类 |
剂量分类 |
免疫程序分类 |
备注(可列举产品优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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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人: 生产或销售企业(盖章): 时间: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