诊所执业登记由“审批制”改为“备案制”是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又一重要举措,为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近年来,旌德县卫健委结合国家最新发布的《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多举措优化开办诊所审批服务,推进诊所备案管理,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医疗服务需求。
压缩办理时限。 对新申请备案的诊所,包括普通诊所、口腔诊所、医疗美容诊所、中医(综合)诊所及中西医结合诊所五类,在符合基本、必要的条件要求下,将原先10个工作日的承诺审批时限压缩至当日即办。
明确设置条件。个人设置诊所的,须经注册后在医疗卫生机构中执业满5年;单位设置诊所的,诊所主要负责人应符合上述条件,同时诊所需符合最新《诊所基本标准》的相关要求。
强化事后监管。对新设置的诊所自发放诊所备案凭证之日起45日内进行现场核查,对不符合备案条件的限期整改,逾期拒不整改或者整改后仍不符合条件的,撤销其备案并及时向社会公告。
下一步,旌德县卫健委将持续提升服务意识和服务质量,提高为民服务的效率,确保最新政策有效落实,以切实的成效检验服务质量,从而更好地满足民众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