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市预防暨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项目工作的开展,提高项目管理质量,2024年1月8日至17日,市妇计中心对全市妇幼保健机构及相关医疗机构2023年1月以来预防“三病”母婴传播项目实施情况和消除“三病”母婴传播工作进行督查。
督导组主要采用查看相关资料、核对数据、现场指导等方式,全面了解配偶/性伴咨询检测、“三病”感染孕产妇干预服务、“三病”暴露儿童健康服务、实验室管理与质量相关工作开展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预防暨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项目工作的开展,提高项目管理质量,2024年1月8日至17日,市妇计中心对全市妇幼保健机构及相关医疗机构2023年1月以来预防“三病”母婴传播项目实施情况和消除“三病”母婴传播工作进行督查。
督导组主要采用查看相关资料、核对数据、现场指导等方式,全面了解配偶/性伴咨询检测、“三病”感染孕产妇干预服务、“三病”暴露儿童健康服务、实验室管理与质量相关工作开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