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委、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安徽省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标准(皖卫人发〔2019〕153号)和宣城市2023年评审工作通知(宣卫人〔2023〕28号)要求,申报参加2023年卫生系列副高评审的人员在系统内录入个人申报材料后,评审组建单位通过申报系统随机抽取相应病案或原始资料提交评审。所有申报人员必须按照公布的住院号和专题所附原始资料号提交相应的评审材料,不得更换。成果代表作须提供所有原始资料。
现将2023年度高评申报人员的申报材料抽取结果公布附后(具体内容见附件)。请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委、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及时通知申报人员并做好申报材料收集和报送工作。如申报人员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和当地卫生健康委或者单位人事部门联系咨询。
本次公布的所有单位请于11月27日将申报人员材料报送市卫健委人事科。各县市区、各单位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送,逾期不予受理,不接受个人提交材料。
特此通知。
2023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