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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卫生健康委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

阅读次数: 作者: 信息来源:市卫健委 发布时间:2023-08-04 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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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完善机关各科室和委属单位垃圾分类投放,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根据宣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关于印发安徽省卫生健康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宣城市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意见》及有关政策,结合我委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加强委机关和委属各单位垃圾分类规范化工作,2020年8月底前实现干部职工办公区域全面推行垃圾分类,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知晓率、参与率达到100%,垃圾投放准确率力争达到100%,并努力成为我市机关事业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样板和示范单位。

    二、组织机构

    成立市卫生健康委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由委党组书记、主任陈滨涛担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及委属单位负责人为组员,并下设办公室,委二级调研员余吉胜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沈磊同志作为垃圾分类工作联络员,负责垃圾分类工作的联系协调和宣传工作。同时,张建同志为委系统垃圾分类监督员,并成立由办公室和市爱卫办其他同志组成的垃圾分类志愿者队伍。

分类原则

(一)遵循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

(二)遵循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示范先行原则;

(三)遵循全员动员、全体参与,因地制宜、循序渐进,完善机制、创新发展,协同推进、有效衔接原则;

(四)遵循党政机关集中办公区率先实行生活垃圾定时定点分类投放原则。

、投放、收集、处置方法

        采取定时、定点、分类投放收集,严禁混投混放、随意处置。  

(一)可回收物

1.纸箱、废旧报纸、快递包装盒、饮料瓶等,个人应当按规定时间投放在指定的收集场所。

        2.废旧电子电器办公室集中保管

(二)有害垃圾

3.有害垃圾实行单独存放、处置。个人投放至专门回收容器,物业定期收集存放,并移交给有经营资质企业收运处置

(三)厨余垃圾

4.茶水间等位置因地制宜配备“厨余垃圾”容器,用于收集茶叶渣、瓜皮果核、花卉绿植、过期食品等,物业保洁人员收集后,按厨余垃圾处置,不得混放至其他垃圾容器内。

(四)其他垃圾

5.个人投放至“其他垃圾”容器内,物业统一收集,移交城管部门运输处置

职责分工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垃圾分类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宣传工作,具体做到:

1.建立健全日常管理制度

2.按规定设置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点和收集容器,确保利于工作方便生活,保持收集容器齐全、完好、整洁;

3.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张贴生活垃圾分类宣传画、宣传标语,公示投放指南,告知投放地点、投放方式等;

4.指导干部职工分类投放,督导物业按要求分类收集和处理;

5.其他应当做好的工作。

(二)机关各

负责委机关办公室内、办公场所所在公共区域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具体做到:

1.加强垃圾分类工作的宣传、教育和培训;

2.发挥生活垃圾分类联络员、督导员和志愿者监督管理作用,及时制止、纠正不符合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规定的行为;

3.配合办公室和物业做好分类收集、存放和处置等工作;

4.其他应当做好的工作。

六、有关要求

一要提高思想认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是一项利国、利民、利己的大事,每一位干部职工要认真学习、领会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切实提高认识水平,增强参与的自觉性。   

二要主动担好责任。垃圾分类投放是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基础,我们每一位干部职工一定要严格按照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四大类正确投放,真正担好责任、守好阵地。  

三要确保工作实效垃圾分类监督员适时对委机关和委属单位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将检查情况报告委垃圾分类领导小组,确保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取得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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