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爱卫办〔2022〕2号
关于印发《2022年全市爱国卫生工作要点》
的通知
各县市区爱卫会,市爱卫会成员单位:
现将《2022年全市爱国卫生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确保完成全年工作任务。
2022年3月22日
2022年全市爱国卫生工作要点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爱国卫生运动七十周年,是深入推进爱国卫生运动、助力常态化疫情防控,大力推进健康宣城行动、开展健康城市建设的重要之年。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爱国卫生运动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全国、省爱卫会工作部署,创新做好2022年全市爱国卫生工作,提出如下安排:
一、总体目标和工作要求
2022年全市爱国卫生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爱国卫生运动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意见》,以纪念爱国卫生运动七十周年为抓手,以助力常态化疫情防控、保障群众身心健康为主旨,围绕建设长三角中心区现代化城市总定位,推进全市爱国卫生运动和健康宣城建设高质量持续发展。
二、主要内容
(一)全面提升卫生城市管理水平
1.开展卫生城市示范建设。开展一批示范小区、示范市场、示范餐厅建设,增加经费投入,加强宣传引导,动员广大群众积极参与,不断巩固和提高我市国家城市卫生综合水平。(市爱卫会成员单位、卫生城市职能有关单位)
2.发挥季度测评杠杆作用。以文明城市卫生城市季度测评为抓手,按照新版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完善卫生城市季度测评标准体系,坚持问题导向,狠抓问题整改提升。(市爱卫办、市文明办、市爱卫会相关成员单位)
3.科学开展病媒生物防制。坚持专业防制与群众防制相结合,依据新版《国家卫生城市评审管理办法》,推进卫生城镇、文明城镇创建,广泛开展“四害”孳生地治理,科学组织“除四害”活动,建成区“四害”的密度达到国家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标准C级要求,重点行业和单位防蝇和防鼠设施合格率≥95%。同时,市爱卫办将组织定期组织开展病媒生物防制工作专项督查工作。(市爱卫会成员单位、各县市区爱卫会)
(二)持续推进落实健康宣城行动
1.持续推进健康宣城行动。统筹推进健康宣城行动“15+1”专项行动,定期调度,组织开展考核与监测,健康城市建设监测42项指标得到进一步提升,并积极做好年度健康城市建设评价数据报送工作。(市卫健委、市教体局、健康宣城行动推进各成员单位)
2.加快推进健康“细胞”建设。以健康“细胞”建设为抓手,结合健康县区创建,推进健康融入所有,加大经费投入,积极开展健康社区、健康学校、健康企业、健康单位、健康家庭、健康餐厅等各类健康“细胞”和健康支持性环境(健康小屋、健康科普馆等)建设,持续夯实健康宣城微观基础。(各县市区爱卫会、市直各单位)
(三)不断丰富爱国卫生运动内涵
1.大力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以《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手册》为蓝本,各地各单位要广泛开展爱国卫生70周年活动,利用文明实践平台与健康教育网络,多种载体、多种形式传播“讲文明、铸健康、守绿色、重环保”核心内容。同时认真做好以“文明健康 绿色环保”为主题的全国第34个爱国卫生月、爱国卫生法制宣传周等国家、省爱卫办部署的爱国卫生工作。(市爱卫办、市文明办、各县市区爱卫会)
2.全面推进无烟党政机关申报及评审工作。以第35个“5.31世界无烟日”等卫生主题宣传日为契机,主动开展“承诺戒烟 共建无烟环境”主题宣传,线上推广“中国戒烟平台”微信小程序等无烟文化传播推广活动。持续推进无烟党政机关、无烟医疗机构、无烟学校等无烟环境建设,持续推进无烟机关(单位)建设活动,确保全市在2022年所有党政机关建成无烟机关,同时做好国家暗访准备。(市爱卫办、市文明办、市直各单位、各县市区爱卫会)
3.积极开展健康促进活动。结合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方式、健康县区创建等工作,积极推广“三减三健”、健康饮食、心理健康、环境健康等全民健康促进活动,推进“万步有约”活动覆盖全区域。(市爱卫办、市文明办)
4.不断强化队伍建设。加强爱国卫生工作人员配备、经费保障,企事业单位明确专兼职爱国卫生工作人员,村(居)民委员会要健全下属公共卫生委员会,推动落实好爱国卫生工作。进一步学习贯彻《安徽省爱国卫生条例》,组织开展新版《国家卫生城镇评审管理办法》《国家卫生城市和国家卫生县标准》《国家卫生乡镇标准》学习。不断提升志愿服务力量,借力文明实践平台,壮大爱国卫生志愿者队伍。(市爱卫办、市文明办、各县市区爱卫会)
(四)深入推进环境卫生综合整治
1.推进环境卫生整治。根据全国爱卫办关于全国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终期评估情况的通报,结合我市实际和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按照《宣城市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宣发〔2021〕15号)《宣城市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实施方案》要求,持续推进城乡社区与家庭环境、市场等重点场所环境、单位环境等综合治理,坚决筑牢疫情防控的环境卫生防线。(市爱卫办、市文明办、市爱卫会相关成员单位、各县市区爱卫会)
2.强化基层卫生创建。支持旌德县、郎溪县、泾县及各省级卫生乡镇,加强新标准学习,启动国家卫生县城(乡镇)创建工作。推荐一批省级卫生乡镇、卫生村(社区)和卫生先进单位。(市爱卫办、各县市区爱卫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