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印发《关于复查确认继续保留荣誉称号的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的通报》,市人民医院通过复审,蝉联“全国文明单位”称号。
多年来,市人民医院始终高度重视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带头、全员创建,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坚持以患者为中心,在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健康服务上下功夫,党建、业务深度融合并举,质量、安全、技术和服务并重,医疗技术水平、服务质量持续提高、医院环境持续优化,患者就医满意度和职工获得感不断提升。疫情防控期间,作为市级医疗救治定点医院,全院党员干部不惧危险,积极请战,同舟共济,贡献个人力量,用实际行动充分彰显了医护人员勇于奉献、大爱无疆的精神,为疫情防控的阶段性胜利作出贡献。
荣誉来之不易,未来更需奋进。市人民医院将以此为新的起点,坚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带领全院党员干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医院精神文明建设和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确保创建成果在巩固中发展、在发展中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