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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州区召开医疗机构统计工作会议

阅读次数: 信息来源:市卫健委 发布时间:2020-09-03 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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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升全区卫生健康统计业务水平,扎实推进基层诊疗服务,深入贯彻省、市关于做好基层服务量、中医药服务等卫生健康统计工作,9月2日,宣州区召开医疗机构统计工作会议,各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分管院长(主任)、城区各医院统计业务人员、门诊部负责人参加会议,区卫健委医政科、规划信息财务科、基层卫生科、行政审批科人员参加会议,区卫健委副主任徐志达出席会议。

会上,安排布置了“基层门诊量、中医药服务等指标”填报,核查诊所类机构信息、补录信息及卫生健康统计等相关工作,明确了“国家卫生统计信息网络直报系统”填报内容及核心重点数据填报要求。

徐志达强调,一要明确统计定义。宣州区各医疗机构要根据《国家卫生健康统计调查制度》内容,明确诊疗行为、诊疗人次等定义。二要明确统计原则。各医疗机构要依法统计,实事求是,按照“应统尽统、应报尽报”的原则,开展统计数据的填报工作。三要明确统计职责。各医疗机构要明确工作职责,安排专人负责统计工作,及时对接,组织人员认真学习相关统计制度,开展业务培训,提升统计业务水平。四要明确统计要求。各医疗机构要高度重视卫生健康统计工作,重点注意“基层门诊量”、“中医药服务”等核心指标数据的填报,基层门诊量占比要达到65%以上,日常提供的中医药服务纳入卫生统计报送数据,该项指标应占到门诊总服务次数的30%以上。此两项工作被列入省政府2020年度重点工作,务必高度重视,适时调度,保证填报的数据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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