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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卫计综合监督执法局“三到位”规范儿童青少年近视矫正工作

阅读次数: 信息来源:宣城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 发布时间:2019-08-07 1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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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规范儿童青少年近视矫正工作,加强市场监管,维护儿童青少年健康权益,根据省卫健委、教育厅等六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儿童青少年近视矫正工作切实加强监管的通知》(皖卫监督发〔2019]115号)相关要求,自6月份下旬始,市卫计综合监督执法局“三到位”对城区儿童青少年近视矫正医院执业行为开展了监督检查。

   一是主体责任到位。市卫健委联合市教体局、市市场监管局等四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儿童青少年近视矫正工作切实加强监管的通知》(宣卫健监〔2019]22号),督促辖区医疗机构切实落实主任责任,严格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的《近视防治指南》等要求,规范开展儿童青少年近视矫正工作,规范眼视光医疗器械使用行为,严禁医疗机构对外宣传中使用“康复”“恢复”“降低度数”“近视治愈”“近视克星”等表述虚假、夸大宣传,以及违反中医药法规定冒用中医药名义或者假借中医药理论、技术欺骗消费者,谋取不正当利益。

   二是专项检查到位。重点检查机构及人员执业资质、近视相关检查、近视矫正检查措施、医疗器械使用、医疗广告宣传等内容。将眼科医疗服务情况纳入依法执业专项整治及医疗机构乱象整治内容,以投诉举报为抓手,依法严厉打击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机构和无医师执业证书的人员擅自开展眼科医疗服务行为,规范儿童青少年近视矫正医疗机构执业行为。

   三是科普宣传到位。6月27日,市卫计综合监督执法局结合市法宣办组织开展的“江淮普法行”启动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活动,向广大群众发放《近视防治相关知识》宣传单,提高科学认知儿童近视矫正行为,消除当前社会各界对儿童青少年近视可以治愈等认识误区,告知非法或不恰当近视矫正行为表现形式和可能造成的危害,引导儿童青少年和家长科学认知近视矫正,切实增强辨别能力和自我保护意识,自觉抵制近视矫正虚假违法广告,提高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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