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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县卫健系统学习贯彻党风廉政建设“十条要求”

阅读次数: 信息来源:泾县卫健委 发布时间:2019-12-04 1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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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泾县卫健系统党风廉政建设,11月28日下午,泾县卫健委组织委班子成员、二级机构负责人、各乡镇卫生院长等学习省卫健工委印发的《加强新时代全省卫生健康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十条要求》。

省卫健工委印发“十条要求”,旨在进一步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严肃行业纪律,其主要内容包括严格落实“两个责任”、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严格医德医风教育、严格执行交流任职制度、严格学会协会监管、严禁违规招标采购、严禁收受“回扣”、严禁违规接受社会捐赠、严禁收受“红包”、吃拿卡要、严禁滥发津补贴等。通过本次学习,全体参会人员熟知“十条要求”,深刻认识到“十条要求”的重要意义和精神实质,坚定决心廉洁行医、诚信为民,以精益求精的医疗卫生职业精神,努力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充分展现现代卫生医务工作者良好的社会形象和职业风采。

同时,为将安徽省卫健委《关于印发的<加强新时代全省卫生健康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十条要求>的通知》(皖卫党建﹝2019﹞1号)贯彻好、落实好,泾县卫健委对《通知》进行了全文转发,并要求各乡镇卫生院和委属各单位组织干部职工进行集体学习,让“十条要求”在全县卫健系统生根、生效,积极塑造廉政勤政的卫健行风。(丁梦君 徐继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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