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 | 张** | 浏览量 | 360 | 问题类型 | 咨询 | 信件状态 | 已办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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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男教师陪护假 | ||||||
信件内容 | 咨询:教体局领导你好,我是宣州区在编教师,男性。我媳妇刚刚生产,我是学校行政人员,请问男教师有多少天陪护假?学校是否需要遵照执行《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 ||||||
来信时间 | 2025-01-13 18:30 |
回复时间 | 2025-01-14 10:4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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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 市教体局 | ||||||
回复内容 |
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 2025-01-14 10:44:04 已受理,正在处理中! |
回复时间 | 2025-01-14 15:3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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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 市卫健委 | ||||||
回复内容 |
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 网友: 您好,根据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有关规定,男方在女方产假期间,可享受30天护理假,护理假的期限不按照生育子女数量进行叠加。可一次休完,也可分次享受。包含休息日,不包含国家法定休假日。同时,依据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条,居住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公民和户籍在本省居住在省外的公民,以及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应当遵守本条例。 宣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1月14日 |
回复时间 | 2025-01-14 10:5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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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 市教体局 | ||||||
回复内容 |
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陪护假相关问题建议您向卫健部门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