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宣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征集开始日期:2021-06-01 11:01
征集结束日期:2021-07-02 11:01
状态: 已经结束
宣城市是中医药学“新安医学”的重要发源地之一,具有良好的中医药群众基础和浓厚的中医药文化氛围,为传承创新发展我市中医药工作,我委牵头草拟了《宣城市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具体举措(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1年6月1日至2021年7月2日,意见请发送至电子邮箱:xcszyyk@163.com,电话0563-2716669,联系人:胡瑞。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宣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6月1日
宣城市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具体举措
(征求意见稿)
宣城市是中医药学“新安医学”的重要发源地之一,具有良好的中医药群众基础和浓厚的中医药文化氛围。为贯彻落实《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具体举措的通知》(皖发〔2020〕11 号)精神,传承创新发展中医药,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举措。
一、完善中医药服务网络
(一)健全中医药服务网络体系
1.促进中医医院高质量发展。加强中医医院党的建设,建立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推动医院发展方式、管理模式、资源配置等改革,促进中医医院内涵发展、中医特色发展。2022 年,1/3 公立中医医院达到三级中医医院标准,100%的公立中医医院达到标准化建设要求。
2.中医药服务实现基层全覆盖。市、县综合医院、妇幼保健机构均要设置中医药科室,提供适宜中医药服务。100%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中医馆、中医科,配备中医医师。100%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能提供中医药服务。到2022年,创建 15 所市级基层示范中医馆。“十四五”期间,全市 7 个县市区均创成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我市创成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市。
3.建设中医药特色村卫生室。在全市范围内实施中医药特色村卫生室建设“3120”工程,从2021年起,利用三年时间在全市创建120所中医药特色村卫生室,2021-2023年每年建设完成40所中医药特色村卫生室(含社区卫生服务站),全面提升基层医疗机构的中医药服务能力。
(二)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
4.积极引进中医药领军人才。鼓励中医医院与长三角区域内中医医院、高校合作,参与长三角中医专科专病联盟建设,深度融合共享长三角区域优质中医医疗资源。支持中医医院柔性引进省内外高层次人才,每个中医医院均建立 2-3 个长三角名医工作室,助推宣城中医药事业发展。
5.加强中医药人才培养。支持皖南医药卫生学校开设中医药类、康复类等专业,开办传统中医班,培养中医药技术人才。鼓励有丰富临床经验和技术专长的中医医师和中药师带徒授业,开展第二届宣城市名中医评选工作。“十四五”期间,建立2个国家基层名老中医传承工作室,培养5名省级名中医。
6.充实基层人才队伍。各地采取订单定向培养、退休返聘等方式充实基层中医药人才队伍。在县级公立中医医院设立骨干人才特设岗位;在县级公立卫生机构设立中医全科医生特设岗位,派驻乡镇卫生院工作。全日制本科且取得中医类别执业医师资格人员到县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工作,可通过“一事一议”方式进行面试考察直接录用。建立中医全科医生和中医医术(专长)医师进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绿色通道。“十四五”期间,培养200名中医药实用人才。
7.健全人才评价激励机制。完善公立中医医疗机构薪酬制度,落实“两个允许”,体现优劳优得,多劳多得,激发基层活力。建立以临床水平和工作实绩为导向的中医药职称评价体系,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在基层医疗机构累计工作满5年且取得中级职称的,可提前一年申报副高职称。
二、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
(一)发挥中医药在疾病治疗中的优势作用
8.加强重点专科和特色专科建设。加强肛肠、皮肤科、妇科、儿科、老年病、骨伤、蛇伤等优势专科和特色专科建设。“十四五”期间,开展第二周期市级重点中医药专科建设,建成30个市级重点中医药专科;建成2个国家级中医药特色专科,10个省级中医药特色专科。
9.大力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向基层推广10项中医药适宜技术,100%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能提供6类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服务,100%的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能提供4类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服务。
10.完善中医药应急预警和传染病临床救治能力。加强中医医院发热门诊、感染病区、呼吸科、重症医学科等能力建设,建立重大疫情中医药预防和全程介入治疗机制,依据中医药理论,制定、运用、推广中医预防、治疗和康复方案。
(二)提升中医药特色康复和治未病服务能力
11.提升中医药特色康复能力。实施中医药康复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健全中医药康复服务网络,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规范设置康复科,中西医结合,提升康复治疗水平;发挥中医在社区康复中的作用,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技术人员中医康复技能培训,利用中医馆开展中医药康复服务。
12.实施中医治未病健康工程。中医医院规范设置治未病科,规范设立治未病服务项目,在中医养生保健,慢病健康管理等方面发挥优势。推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高血压、糖尿病、慢阻肺等中医药慢病健康管理联盟,提高重点人群中医药健康管理覆盖率。将治未病服务纳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内容,提升家庭医生签约团队治未病服务能力,到2022年,所有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均能提供治未病服务。
(三)发展“中医药+”健康服务
13.支持社会力量举办中医医疗机构。巩固国家社会办中医试点成果,支持社会力量举办中医康复、医养结合、老年护理和特需医疗服务等中医机构。鼓励公立中医医院以品牌、技术和人才与社会力量合作举办中医药健康服务机构。
14.提升信息化规范化水平。推进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中医医疗机构信息化建设,提升信息化水平,扩大“智医助理”的中医药辅助诊疗系统在基层的应用推广。健全中医医院评审评价和绩效考核制度,完善中医医疗服务质控体系。
15.发展中医药健康旅游。创建国家和省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区(基地),“十四五”期间,创建10个市级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基地。促进中医药与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养老、旅游、食品等融合发展。
(四)持续深化中医药改革
16.完善中医药医保政策。继续开展中医药适宜技术和优势病种支付方式改革试点,扩大中医优势病种范围。纳入单病种付费的中医病种实行中西医“同病同保障”。
17.推行中医日间病房试点。探索在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推行中医日间病房,将符合条件的中医诊疗项目、中医适宜技术服务、中药饮片、中成药和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18.做实紧密型县域中医医共体。医共体牵头医院要加大对成员单位中医药服务能力的支持帮扶力度,推动优质中医药资源和中医药人才下沉基层,帮助基层创建1-2个中医特色专科。推广宁国市共享中药房经验做法,统一辖区内中药饮片采购、调配、煎煮和配送服务。
三、提升中医药产业竞争力
(一)做优做强现代中药产业
19.培育道地中药材。加强宣木瓜、宁前胡、太子参等道地品种的特有属性研究,支持黄精、菊花、灵芝等中药材规模种植。开展中药材种植技术培训,提高中药材质量水平,推动优质中药材集聚发展。打造宣木瓜、宁前胡、绩溪贡菊、旌德灵芝等一批特色鲜明的大宗中药材种植基地。到 2022 年中药材种植面积达到 16 万亩。实施中药材产业扶贫行动。
20.培育中药材龙头企业。鼓励中药材龙头企业和骨干企业采取“公司+基地+农户”的方式,建立中药材原料基地,引导企业开展中药材规模化规范化种植。根据地方产品特色,围绕经济效益好、市场需求量大的黄精、白芨等中药材,开发精深加工产品,延伸发展膳食配方果脯、保健茶、饮料等中药食品,延长产业链。支持中药配方颗粒试点研究。加快推进中医药现代化、产业化,打造宣城中医药特色品牌。
(二)强化中药质量安全监管
21.规范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的管理。鼓励医疗机构根据临床用药需求配制和使用中药制剂。应用传统工艺配制中药制剂依法实行备案管理;申请配制目录内的中药制剂,优先予以审评审批;在指定的医疗机构间调剂使用的中药制剂需经药品监管部门批准。
22.加强中药生产经营企业管理。落实中药生产经营企业主体责任,加快建立“互联网+”中药生产流通使用全过程追溯体系。“十四五”期间,逐步实现中药重点品种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依法查处涉中医药违法犯罪。
(三)促进中医药开放发展
23.推进中医药创新性发展。开展中医名师经验的挖掘整理与数字化、影像化记录,遴选优秀中医骨干跟师学习,培养高层次传承人才。加强民间医法技艺的发掘、保护和利用,促进民间特色技术疗法的传承发展。
24.加强中医药文化建设。实施中医药健康文化素养提升工程,各县市区均建设 1 个中医药文化宣传科普教育基地,鼓励建设中医药文化一条街和主题公园。开展“中医中药中国行—中医药健康文化推进行动”,推动中医药健康文化进校园、进企业、进社区、进家庭,提高全民中医药文化素养。
四、保障措施
25.加强组织领导。将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纳入市委、市政府对各地、各有关部门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并将考核结果纳入市对县市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市、县将中医药发展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健全完善市、县中医药管理体系,明确中医药管理机构和科室,落实专人负责。对在中医药事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按国家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奖励。
26.加大财政投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设立中医药事业发展基金并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建立持续稳定的中医药发展投入机制。加强各级各类公办中医机构建设,保证机构、人员、经费落实到位。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形成多元投入机制。鼓励金融机构对中医药相关企业、非遗项目、研学展示企业加大信贷支持力度。
27.加强部门协同。强化市、县中医药工作联席会议统筹协调作用,做好中药产业规划、实施等工作,促进中医中药协调发展。建立中医价格医保联动机制,增设中医医疗服务项目,完善体现中医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形成和动态调整机制。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责,合力推进。加大对中医药文化的宣传力度,营造全社会支持中医药发展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