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人口计生工作领导小组下发《关于做好2019年度市属国有企业退休职工、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非国有企业退休职工和城市无用工单位居民计划生育一次性补助工作的通知》(宣人口组字[2019]2号),标志着我市今年企业退休职工计划生育一次性补助工作正式全面启动。
此项补助对象条件为终身只生育(收养)一个子女且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职工或居民一次性补助2000元/人;对终身无子女或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后子女死亡未再生育(收养)的职工或居民一次性补助10000元/人。
此项工作开启后,我市将按照“单位负责、财政兜底、公开公平、分类发放、集中管理”的原则,全年从7月至11月,集中安排宣传发动、申请登记、资格确认、张榜公示、资金发放、档案管理共6个阶段任务,明确相关部门任务职责,严明工作纪律,确保一次性补助发放工作规范有序、符合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