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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国卫生法制宣传周的由来

阅读次数: 作者: 信息来源:市爱卫办 发布时间:2018-09-26 0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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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推动爱国卫生工作,提高社会卫生水平,保障人民身体健康,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2006年6月29日,安徽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了《安徽省爱国卫生条例》(以下简称《条例》),2006年10月1日起施行。2010年4月20日,《安徽省防控病媒生物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27号,以下称《办法》)2010年公布,10月1日起施行。《办法》是我省防控病媒生物的第一个政府规章,作为《安徽省爱国卫生条例》(以下称《条例》)的配套文件,标志着我省预防控制病媒生物工作全面进入法制化管理轨道。

    为了更好地宣传《条例》颁布以来所取得的成效,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办法》,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2010年6月,省爱卫会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安徽省防控病媒生物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皖爱卫[2010)25号,确定当年9月26-30日为我省爱国卫生法制宣传活动周,在全省集中宣传《条例》和《办法》,同时组织开展一次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消阶病媒生物孳生地,从源头上控制病媒传染病的发生。自此以后,省爱委会在每年9月的最后一周都组织开展爱国卫生法制宣传周活动。

    今年9月25日-30日,是安徽省第9个爱国卫生法制宣传周,在此期间,我市将以 “依法除四害,生活更健康”为主题,开展《条例》和《办法》宣传、秋季灭四害和城乡环境卫生整治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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