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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宣城市医疗机构通过“规范药房(库)”验收单位名单公示

阅读次数: 作者: 信息来源:市食药监局 市卫计委 发布时间:2017-10-30 0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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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安徽省药品和医疗器械使用监督管理办法》,经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依照《安徽省医疗机构“规范药房(库)”创建验收标准》检查验收,以下单位符合“规范药房(库)”规定的内容,现予以公示,公示期10天,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宣城市人民医院

宣城市眼科医院

宣城市仁杰医院

宣城百姓医院

宣城市妇女儿童医院

宣城市骨科医院

宣城市同翔医院

监督电话:0563-2233808

特此公告

                             

 2017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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