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18日,市政府办郑华主任主持召开《健康宣城行动实施方案(代拟稿)》征求意见会,市直有关单位及宣州区政府、区卫健委区45个单位有关负责人参加会议,会议对《实施方案(稿)》修订意见如下:
一、提出并采纳的修改意见或建议
1.市妇联
建议:一是“行动背景”,要体现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十四五”卫生健康规划。二是,“妇幼健康促进行动”设定的指标体系要与“妇儿两个最新规划”指标相衔接,不能脱节。将与委妇幼健康科再次确认。
2.农业农村局
对(十五)实施传染病及地方病防控行动:“强化传染病和地方病防治知识宣传,...,控制和消除血吸虫病、疟疾、碘缺乏病、麻风病等重点地方病、寄生虫病。”
修改为:“强化传染病和地方病防治知识宣传,...,控制和消除血吸虫病、疟疾、碘缺乏病、麻风病等重点地方病、寄生虫病。推行健康养殖,做好布病、狂犬等人畜共患病防控。”
3.市交通局
对(六)实施健康环境促进行动,预防“道路交通伤害”,建议增加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4.生态环境局
对(六)实施健康环境促进行动中“到2022年和2030年,空气质量、居民饮用水水质达标情况持续改善”,修改为 “到2022年和2030年,空气质量、居民饮用水水质持续改善”。
责任单位建议:改“生态环境局”牵头,为市卫健委、生态环境局共同牵头。
5.市委宣传部
建议(六)实施健康环境促进行动,(十五)健康城市建设提升行动,增加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
6.市数据资源局
对(十五)健康城市建设提升行动,增加责任单位“市数据资源局”;对(十五)中小学校健康促进行动,建议体现数据资源局内容。
7.市卫健委
建议“附件1.健康宣城行动考核指标”,修改为“附件1.健康宣城行动评价指标”。
对“三、组织实施”(三)健全支撑体系。表述:“强化信息化支撑,积极融入健康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促进“互联网+医疗”,构建智慧医疗体系,推动健康信息共享。”
建议在(十六)实施健康城市建设提升行动中,加入“广泛动员广大青年、妇女劳动者积极参与健康城市建设”,增加责任单位“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
二、对市文明办提出(六)实施健康环境促进行动,“倡导光盘行动、绿色低碳生活方式”等,内容较细;(四)实施控烟行动,建议改为“无烟草商业广告”。未予采纳。
三、与会其他单位均表态“无意见”,积极配合组织实施“健康宣城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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